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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隐患中的“黑链子”亟须重视
www.fjnet.cn 2010-03-07 08:24 王国信 来源:红网 我来说两句

  俗话说,“是药三分毒”,任何药品都可能产生过敏反应和毒副作用。但在广大农村,百姓对药品安全的认识显然不足,甚至于连当地卫生院的医生竟然也是“半路货”,而一场悲剧就由此开始:安徽省灵璧县58岁的乡村女卫生员宋之芳在孕妇苗某多次请求下,为苗某打了一针“16年前生产”的堕胎药,致使苗某死亡,宋之芳也由此获刑5年。(3月5日新华网)

  “堕胎死”听起来是一个颇具“戏剧性”的事情,因为任何一个稍微有点常识的人也不会傻到把一支整整过期十六年的药品注入病人体内,况且还是一个农村卫生员(即医师)。如今面对一尸两命的结局单纯的指责卫生员的职业道德缺失或者是深究当事人责任都是于事无补的,也是无意义的。因为这个悲剧不是一两个人的错,他已经超越了道德的范畴。悲剧已铸成,我们现今急需要做的是知晓广大农村的药品安全状况如何?百姓能否吃上“放心药”?

  看看近年来,我国药品安全事件不断发生,齐二药、糖脂宁胶囊、甲氨蝶呤、双黄连注射液、大连狂犬病疫苗等事件频频见诸报端,城市尚且如此,况且农村?群众利益无小事,况且是事关全民安全的药品。而且更让人担心的是农村近些来逐渐沦为过期产品,劣质产品,三无产品的天堂,农村的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在此背景下教人如何不担心农村的药品安全?

  拿笔者老家来说,目前自行用药占有相当比重,当地百姓用药知识比较匮乏,加上看病高贵,看病难,一些自以为是的“小病”基本上是“自己诊断自己”,正如广告所说药品是家中常备。由此导致的不仅仅是抗生素的滥用,对药品的真假、保质期限等关系药品安全的问题也很少有农村患者关注。大多数的患者并不知道使用药品时要注意看生产日期、批准文号、防伪标记等信息以鉴别药品真假及质量,甚至有的认为即使药品超过保质期,服用了也不会有问题。如此逻辑的牵引下出现“过期十六年”之类的的药品似乎也是见怪不怪的事情。

  农村医疗卫生院中很多没有严格的进、存、销管理制度,所以很难保证所经营药品的质量。一些卫生员为了赚钱,不顾行业道德销售过期药也是屡见不鲜的。农村药品安全体系不健全还直接催生出了“二手药”贩子这一黑心的行业。他们通过“改头换面”,“整容术”瞒天过海,已经形成了回收、包装、销售的“黑链子”,手段也多样化,并且傍上了网络等新的手段。而此中暴露出来的加强用药知识宣传,引导消费者走出用药误区,打击假冒药,过期药销售已刻不容缓。

  药品它直接关系到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新农村的建设,关系到“三农”的解决,但是很遗憾的是在两会召开期间竟然还未见到一个委员有这样的提案。与此新城鲜明对比的是一些稀奇古怪的“雷人提案”层出不穷,我们允许委员们发言的自由,但是也请代表我们说句话,人民真的很需要。


责任编辑: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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