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与交强险费率挂钩值得商榷
www.fjnet.cn 2010-02-12 09:29 盛翔 来源:华商报
我来说两句
那么,将酒驾与交强险费率挂钩,由此增加的交强险缴费将会让谁受益呢?要知道,政府以官方文件的方式强行提高部分车主的交强险费率,并将之作为提高酒驾违法成本的处罚手段,无异于一种凭依公共权力的行政罚款行为;可行政罚款的受益者,却是商业经营的保险公司,恐怕很难逃脱行政权力为交强险提价、为保险公司谋利的嫌疑。
更为关键的是,对于醉酒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交强险只是 “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既然保险公司对于酒驾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不予理赔,那么凭什么又以酒驾作为提高交强险费率的依据呢?从保险合同的权利义务对等性角度上看,这恐怕有些说不过去。一方面不予理赔,另一方面却又藉此提价,对保险公司而言,因酒驾行为而提高的保险费率,则无异于一种没有任何成本付出的“纯利润”。
酒驾当然需要严惩,而且方式有很多,但是处罚方式一定要合理,否则就难免陷入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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