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大法学院宣布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多名教授对此表示不满。根据此方案,如果一名教授没有在“核心刊物”发表论文,所拿到的绩效工资可能不如一名刚参加工作的行政人员。(2月4日《新京报》)
读完这则新闻,突发奇想:假如高锟也在北大任职,能否获得诺贝尔奖?答案是否定的,因为
他早就“饿死了”——— 他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并不多,最著名的《光频率介质纤维表面波导》早在1966年发表,这40多年他要怎么过日子?
几天前,温家宝总理说:“一些大学功利化,什么都和钱挂钩,这是个要命的问题。”看来还真如此,把教授当成“计件工”,按照发表论文篇数发工资,真“要命”!
无论北大法学院有多少理由出台这种管理制度,把教授当成流水线上的装配工人,把论文当成产品进行绩效计算的管理模式,是彻头彻尾的败笔。要知道,学术研究,不像农民种地,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有播种就有收获,更不像工厂流水线生产,多少原料生产多少产品,一件不少。学术研究,生产的是精神产品(如果可以用产品来形容的话),即使有投入也未必有产出,因此用“种瓜得瓜”的思维对待学术研究是粗陋的、缺乏远见的。同时,论文虽然是学术水平的评价标准之一,但决不是唯一的,论文多未必水平高——— 我国学术论文数还世界第一呢。只要在某个领域有独创性、突破性,哪怕学者穷其一生只有一篇论文也足以独树一帜,甚至名垂青史,像高锟。否则,论文就是学术垃圾、学术泡沫,“百度+粘贴”的论文,越多越丢人。
温家宝总理说,“一所好的大学,在于有自己独特的灵魂,这就是独立的思考、自由的表达。千人一面、千篇一律,不可能出世界一流大学。”这番话可谓真知灼见,一语中的。大学之道在于学术自由,只有让教授们获得充分的自由(精神与物质),让他们有尊严的生活,他们才能迸发出具有创见的思想和观念,才会有学术积淀和学术成果。急功近利,用错误的评价方法制造错误的导向,只会让大学在泡沫化、庸俗化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 2010-02-05教授超越一己之利的抗争更可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