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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驻京办既要做减法又要做除法
www.fjnet.cn 2010-01-31 08:43 周庆安 来源:央视网 我来说两句

据元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规范各地政府驻北京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表明,地级市(含地级市)以下的各级各种驻京办事处将在六个月内完成撤离工作,地级市驻京办经省政府审核可保留。

规范驻京办首先要做减法

就规范驻京办的消息,央视特约评论员周庆安认为,国管局出台的这个加强和规范驻京办的意见,呼应了这段时间舆论的要求的一个积极举措。而要实现这样一个规范和加强的意见,我觉得当务之急首先是要做减法。

因为我们知道驻京办从1949年3月份,内蒙古第一家驻京办在北京成立,到现在已经有整整60年的时间了。在这60年的时间当中,驻京办作为一种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产物,它确实在地方经济,地方和中央联络上发挥过积极的作用,这一点我们是必须要肯定的。但是另一方面来说,到了市场经济的条件下,用计划经济赋予的权力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分享利益,那么势必会产生很多腐败滋生的土壤或者是监管不力的空白。在这种空白区域,就容易出现错位的权力,包括政府权力,包括商业机构的利益相互运作的情况。前一段时间有一个很热门的小说叫《驻京办主任》,实际上就很生动地描写了这种情况。

要做减法,就要从两个方面来规范和约束驻京办的职能。第一个方面就是首先要减少驻京办的不必要机构。这次国管局的意见当中,其实明确地提到了这个问题。这次国管局在意见中统计,从省一级到县一级,以及各个职能部门驻京的办事处加在一块近千家。我们试想一下,如果每家单位派一个人来开会的话,我们需要一个千人的大会堂。这本身对于我们的政府运作来说就增加了巨大的成本。

第二个方面要简化的是驻京办不必要的职能。因为驻京办既是一个政府部门,它又承担了很多商业机构的角色,在这些驻京办的地方,住宿、饮食、娱乐,甚至是跑项目、跑资金,各种功能齐全,可以说是一条龙的小政府形态。在这个时候,我们要首先让驻京办回归到它本质的职能上头来,切断其他的商业运作的方式。这样的话,才能真正把减法做到实处。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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