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规定,违法食用犬、猫或者销售犬、猫肉,将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并责令具结悔过;对单位和组织处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1月26日《重庆晚报》)
我乃汉高祖刘邦也,惊闻此荒唐透顶的消息以后,气得我是晕头转向,七窍流血。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诚哉斯言。这种做法简直就是风箱板做棺材——气死人,是可忍,孰不可忍?!
闻到狗肉香,神仙也跳墙。我刘邦之所以能够写出脍炙人口的《大风歌》,是因为吃了狗肉激发了灵感。千百年来,狗肉已经成为了餐桌上的美味佳肴,忽然之间,居然立法不准食用了,是何道理?朕百思不得其解,提出严正抗议。
朕以为,禁止吃狗肉,兹事体大,儿戏不得。常言道:“狗肉不上席。”然而,朕的老家沛县的狗肉已经走出了国门,畅销日本、韩国及东南亚地区。如今,不让养肉狗了,改成养肉鸡能让外汇滚滚而来吗?
人人平等。动物何尝不是如此呢?狗、猫与马、牛等动物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享受的待遇为何差距这么大呢?狗、猫是人类的朋友,就不准吃,那为人类耕地、拉车的牛、马为何就能吃呢?这真是尼姑生孩子——岂有此理!
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我刘邦的后代子孙,怎么比朕还能瞎折腾呢?前一段,很多地方穷凶极恶地打狗呢,某地能把狗给灭的一只不剩;某地一套打狗服价值30万元钱,现如今,又假惺惺的为狗“吊孝”了,岂能不让人笑掉大牙呢?
很多专家真是不靠谱,难道他们不吃鸡、鸭、鱼等动物吗?专家不如立法让群众都吃素,让这种虚伪的道德显得更加“完美”。有那么多与人相关的法律需要完善,专家却吃饱了撑的在玩“禁止吃猫、狗肉”,可怜!可悲!可恨!
后生可畏。我刘邦乃“厚黑学”之鼻祖也,但是,和某些专家比起来真是小巫见大巫,不可同日而语。某些专家真是吃剩饭长的,专门出馊主意。朕决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奉天承运,皇帝诏曰:让他们立即卖狗肉去。钦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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