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招牌文化”
因此,这间“饭醉团伙”被工商局查处不知道是工商局在审查时出纰漏了,还是这间餐馆有什么“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意味,抑或仅仅是广告词不雅、违反了广告法以及破坏了社会和谐,这些只有工商局能给出答案,但我们自有我们的判断。毕竟,这种千奇百怪的招牌也并不少见,但也不是所有都被查处,许多店家而且还越来越红火了。
由此看来,“招牌文化”也颇有些优胜劣汰的意味。有创意可以,但又得合工商局的心意,当然也要合法为先,这种“招牌文化”的确有些难以招架。说实在的,取缔非法的商家是正确的,但首先还得在工商局审批的这个阶段严格依法办理,切记不可“拿人手短,事情好办”这类得过且过,到时候,你还得迫于社会和上级的压力之下再次上街上演一次“贼喊捉贼”把戏,多累啊!
一位哲人说过:没有创新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我们渐渐懂得了创新,只不过离法律又有些差距了。勇于创新,依法办事,“招牌文化”还是充满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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