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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图书限价笑话看社会进步
www.fjnet.cn 2010-01-15 09:24 王则柯 来源:中新网 我来说两句

1月8日,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中国新华书店协会联合发布了《图书公平交易规则》。规则规定:出版一年内的新书进入零售市场,经销商可进行优惠促销,但优惠价格不得低于版权页定价的85%。

在当前许多行业都感觉生意难做的情况下,《图书公平交易规则》的出台,自然给媒体提供了可以充填版面的素材。这不,不少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都出现了包含“限价令”这个关键词的标题和句子。不过“好景不长”,消息只热闹了一两天,很快就消退下去。

这个“好景不长”,是民众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认知在成熟的一个反映。

此话怎讲?原来,市场经济对于价格行为的规制,原则上只限于规制垄断企业的产出和价格。而对于其他企业,必须让他们能够在市场展开竞争,包括在品种、质量和价格等各方面的竞争。惟其如此,优胜劣汰,才有企业的进步,才有社会的进步,才能惠及广大消费者。图书销售是高度分散的经营,我们根本不应该对于图书销售进行价格规制。正因为民众和企业在认识上都有这样的“定力”,所以大家只是“啊,居然有这样的事情”,就把它撇在一边去了。

回头看看,发布这个《图书公平交易规则》的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中国新华书店协会,都是行业协会,并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他们大概是恼火老是竞争不过协会外的企业,便“酝酿已久”,一厢情愿地搞了这么一个《图书公平交易规则》。以为打出“规则”的字样,别人就会臣服,实在是想得太美了。如果还要鼓噪这个《规则》,我看到头来只能落得一个笑话的下场。面对这种违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的规则,谁也不会傻冒到自我就范。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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