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国家,由于所得税和增值税主要归联邦政府或中央政府所得,地方政府的市政、环境、治安和教育等支出并无其他可靠保证,因此只能对当地居民征税。房产物业不仅具有对象明确、征税简便的优势,而且居民持有物业的数量、价值与个人财富一般成正比关系,所以物业税成为各国地方政府的首选税种。通过它来保证市政、治安和教育方面的支出,不仅税源稳定、征收成本低,而且天然地具有一定的促进公平的作用。
目前,我们正在掀起一股征收物业税的大讨论,不同的人动机和出发点并不相同。尽管物业税还在全民大讨论和舆论造势过程之中,物业税的最终功能和定位是什么,并未得到立法机构和政府的最后认定,但有一点我们始终不应该忘记,那就是物业税促进公平的作用。
房产炒作者在推高房价的时候,要么让广大普通居民无力购买住房,要么让他们被迫支付极高的购房成本,这实际上是转移和掠夺了人民的大量财富。从宏观层面看,巨大的房地产泡沫及其不可避免的破裂,将严重危害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一些炒房者囤积大量超过自身实际需求的物业以求涨价获利,对超量持有的那一部分物业征收高额的物业税,显然符合社会公平的标准。但是,对超量物业的确认,应该有一个科学的标准,单纯地以住房套数来衡量,并不是特别恰当。简单地以住房套数来决定是否征收物业税和税率的高低,操作起来虽然比较简便,但可能会打击一些改善型自住房消费。特别是在今天的中国城市里,很多中产阶层居民,持有第二套住房并不是为了炒作获利,而实实在在是为了改善居住环境。比如当初因为收入和职业发展的原因,无力购买大面积住房,在收入增加、结婚生育以及父母团聚家庭人口增加后,不得不购买第二套住房。对于这种不以炒房为动机的第二套房持有者,如果用简单标准征收物业税,显然会令其生活额外增加一笔负担。普通中产阶层本来就是社会的夹心层,近年来房价的失控性上涨,已令很多人生活陷入困境,一方面他们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来抵消高房价,被迫向银行借入高额贷款,另一方面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无法受惠于政府的保障房制度。中产阶层本应成为社会稳定器,如果因物业税而增加新的压力,实在不公平,也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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