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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是造谣传谣的天堂
www.fjnet.cn 2010-01-11 19:09  傅尹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从警方已破获的利用网络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案件中我们可以了解到,这些造谣传谣者,涉嫌犯罪的目的各尽不同。有的是制造轰动效应提升人气,有的是为了泄私愤图报复,有的是发泄对社会的不满,有的是抱着某种政治企图,有的是迎合境外分裂分子唯恐天下不乱……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目标,就是想通过煽动民情,制造混乱,破坏社会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以乱中求利。

也有一些传谣者,或出于某种正义的心理,但缺乏法律意识和理智的思考,人云亦云,添油加醋,雪上加霜,殊不知也是违法行为。四川广元“大话利州”论坛的版主提示就说得好:“请网友客观理性发言,不是当事人,不是目击者,不要说“据说”“大家说”、“都看见”之类的不负责任的话、但真正追究责任(比如说事故调查机关找你取证,你必然提供不出来),你肯定跑不脱法律责任。”违法不违法,一看便知。总之,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利用互联网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将被依法追求法律责任。作为网民,要共同维护好网络环境,让网络纯洁起来,美好起来,成为净化灵魂的天堂;作为网民,再不能当法盲,有什么困难和要求,要通过合理合法的程序诉求,更不能心存侥幸,在网络上从事非法活动,否则,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付出的将是终生后悔。

随着整治不良网站,整治低俗内容,整治播黄传黄的深入,再加大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惩治力度,相信网络不会再是一个藏污纳垢之地,不再是别有用心之人随心所欲之处。


责任编辑: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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