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的第一天,媒体发布的一则新闻引起网友热议:四川省彭州市政协副秘书长廖忠林醉酒驾驶撞死一名清洁工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网友把这个案例和之前闹得沸沸扬扬的孙伟铭案对比,认为判决不合理。(见1月7日四川在线)
同是醉酒驾驶致人死亡,廖忠林和孙伟铭的判决结果却有天壤之别,一个被判缓刑,一个先死刑后改为无期,这样的迥异结果让人觉得司法不公。玄机何在?看了报道就可找到答案。身为彭州市政协副秘书长的廖忠林,醉酒驾驶撞死人后,廖忠林的家属不仅支付了事故中伤者所有的医疗费用,并赔偿4200元,而且还在交强险之外,赔偿了死者王某家人40000元。金钱在此案中发挥了神奇的作用,而更主要的恐怕还是肇事者不凡的身份,有了政协副秘书长头衔做挡箭牌,案件的判决就有了转机的可能,家属想为死者讨个公道几乎是不可能的,只得拿钱认命。试想,如果肇事者拿不出金钱,如果是一般老百姓,会有重罪轻判的可能吗?
醉酒驾驶,属于严重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尤其是政府官员,公众对他们扮演的社会角色心理预期更高,在适用的法律面前,我们不求对官员们予以重罚,只要遵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可。可是庄严神圣的法律在为官者面前却降低了尊严,正如四川在线某位网友所言:“有钱能把鬼变活,有权能把罪变轻”。可见,判决公不公,老百姓眼睛是雪亮的,绝不会有意与某个官员过不去。让我们不解的是,此案明显是严重的官员醉驾撞死人事件,四川在线记者采访时,彭州法院相关负责人只轻描淡写地认为不过是一起普通案件,那语气分明是责怪记者太无知、太较真。而面对网友的质疑,这位官员竟然哑口无言,如此傲慢态度难道不是对民意的轻视?
官员酒驾撞死人只判一年且缓刑二年,或许不值得大惊小怪,但负面效应不容忽视,有了这个先例,就会有更多的官员敢于冒险酒驾,对于他们来说,不管金钱来路正不正,象廖忠林那样赔钱不过小菜一碟而已。司法要真正独立与公正,必须建立回避制度,凡是涉及当地政府高官,最好异地审理,免得被权力、人情所干扰或左右。
- 2010-01-02官员醉驾获缓刑,司法诡象迷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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