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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公务员录用制度不妨引入民主原则
www.fjnet.cn 2010-01-07 11:00 乔新生 来源:中广网 我来说两句

公务员考试录取制度不是劳动模范评审制度,也不是选拔技术精英制度。公务员考试录取制度是一种国家层面的人才选拔制度,是确保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基础性法律制度。所以,公务员考试录取不能面向不同的行业和地区分配指标,也不能简单地等同于高等院校的专业技能考试制度。我们认为,公务员考试录取制度的改革应坚持以下原则:

首先,公平选拔原则。如果过分强调录取工人、农民的比例,就会在无形中破坏公务员公平选拔原则,在照顾工人、农民比例的同时,把优胜劣汰的公务员考试录取制度,变成一项纯粹政治意义上的权力分享制度。所谓公平选拔原则,一方面要求从制度上改变过去那种面向大城市、大专院校毕业生的考试录用标准;另一方面要求在法律规范面前人人平等,不能为了照顾某个特殊的群体而人为地放宽标准。

其次,民主选拔原则。之所以强调公务员必须接受选民的检验,根本原因在于,公务员是为选民提供服务的特殊群体,其服务质量的高低应由选民考评。如果公务员选拔变成了考试选拔,那么,公务员改革就会回到古代社会那种“八股取士”的老路上去,就会出现方向性问题。通过考试选拔公务员,不是考试定终身,而是要在资格考试的基础上,建立一种面向选民的选拔机制。考试选拔制度只是一种准入制度,它不是公务员唯一的选拔制度。通过考试取得公务员资格之后,要想从事务官变为政务官,还必须接受选民的检验。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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