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近日向社会各界公开《河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主要目的是使全省公共机构能耗总量偏大、能耗 增长速度较快、能源利用效率不高的状况得到扭转。对此,一些专家认为,公共机构耗能大的根本原因在于不好监督,监督成本高,尤其是现在不少制度都没有具体的处罚措施,对相关负责人的处理又往往是 “重重举起、轻轻落下”,最后不了了之,呈现出“想法是好的,做法是对的,执行是难的”情况。(1月2日《法制日报》)
据测算,河南省公车停驶一天仅油费既可节省567万元,按此推算,全国公车一年油费至少在百亿元以上。与公车能耗惊人相比,公共机构其它能耗同样悚目惊心,比如人均耗电量就为城镇居民的10倍到20倍。加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力度无疑很有必需,问题是,在节能管理这个技术词汇的后面,阻碍达成节能效果的权力是否会有所约束。
公共机构能耗过大问题,显然不适用“公地悲剧”原理。因为公共机构本来就是社会行政规则的执行者,既有率为人先的义务,也理当接受规则的严格约束。应该说,公共机构能耗过大问题并不新鲜,上至领导下至平头百姓早都看到了这一问题所在,许多地方也曾三番五次出台大量办法措施,有的甚至组织专门力量,或曝光,或扣车,或通过技术手段限制办公区域的空调温度……然而,眼下能耗依然过大的事实至少表明,之前的举措并未达成理想效果。
公共机构能耗过大有思想不够重视的表层因素,更有权力不受制约,违规接近零成本的深层根源。我们不是给节能管理唱反调,而是希望管理能回到权力约束层面,而不是动辄拿汽车、空调这样毫无自主支配能力的铁疙瘩出气。河南此番借加大公共机构能耗管理之机,拟对公车采取限量油料供应。按照先前一些地方车改效果来看,此举既难避免一碗水端不平的尴尬,反过来还可能导致一些公车私用者以惜油之名,先保私用再保公用,使公共服务质量陷入低层次徘徊。
按照“国际惯例”,对公权的监督管理并不是每时每刻都要处于目光履盖之下,而是在目光难及之下,借助政策威慑力量,实现管理效果的更大延伸。就当下来看,至少有两方面有待改进:一方面,大力引入社会监督,另一方面提高违规成本。对社会监督的意义不必赘言,无论是媒体还是公众,从来不缺乏监督公共机构的热情,关键在于监督要能实现既定效果,让人有所预料也有所期待。同时,不排除公权违规并非总会暴露于公众眼球之下的情况,对此举的有效之策,不是等待监督力量的按部就班,而是应加大惩戒力度,让人违不起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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