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掉廉租房 是保障政策之耻
www.fjnet.cn 2009-12-30 10:02 宋桂芳 来源:千龙网
我来说两句
原题:廉租房“卖身”是保障政策之耻
近日,河南省新乡市在该省率先试水出售廉租房。据了解,新乡首批出售1212套,单套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售价在每平方米901元到1400元之间。购买者对该房拥有有限产权。新乡的做法又一次“一石激起千层浪”。廉租房能否出售,再度引发公众热议。(12月29日《人民日报》)
看来,廉租房离改名的日子不远了。因为所谓廉租,核心在于“租”,如果产权可以买卖,不管是打包批发还是套餐零售,都应该改叫“廉售”。曾几何时,郑州经适房改别墅、“六连号”等事件让公众对廉租房更是高看一眼,甚至不少人提出“只租不售”的廉租房取代经适房应是众望所归。遗憾的是,廉租房“卖身”的试水之举纷至沓来。这种廉租房“租售并举”的做法,肇始于贵州安顺。随后,甘肃、云南、福建、安徽等省的不少地方也推出廉租房销售办法,大有风靡全国的势头。
2007年,以“国24号文”为标志,政府开始在住房保障方面动起了真格,并修订了《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其中明确规定廉租房用于租赁给城镇居住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即便抛开这个规定不谈,假设廉租房产权可以出售,那么,当购房者拥有其全部产权拿到市场上去交易时,则廉租房与普通商品房又有何本质的区别?如果廉租房的产权只是部分转售,而不会出售全部产权,那么,住户勒紧裤带购买几成不能兑现的产权又有什么意义呢?
廉租房走上卖身之路的直接原因是“很差钱”,据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的出台,让各地廉租房“配套资金不足”的问题凸显出来。财政状况紧张,廉租房建设难以为继,于是考虑卖了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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