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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官员自杀原因更为防止悲剧重演
www.fjnet.cn 2009-12-27 09:05 陈庆贵 来源:红网 我来说两句

2009年,从春到冬屡屡有官员自杀的消息从报章或网络传来。21日,48岁的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赵宪春在北京开会期间,割腕自杀于下榻的酒店。这是近一个月内见诸公开报道的第五起官员自杀案。(12月26日《南方日报》)

公开官员自杀原因是满足公众知情权的需要。不少官员自杀案确实仍存疑团迷团,相关部门应当尽快调查列因给公众一个说法。因为官员是公众人物,公众有权知道官员的死因。

公开官员自杀原因当然也是为了消弭坊间悬疑。我注意到,每每有官员自杀悲剧发生后,官员自杀便成为网民搜索的高频率关键词。网民在关注事件进展的同时,更会本能地对官场生态官员心理以及案后有否黑幕存虑质疑。老实说,在当下反腐形势不容忽视的严峻情势下,一方面公众有权有理由怀疑揣测官员死因,甚至先入为主将之与官场贪污生态加以联系;另一方面,只有迅速完整公开官员自杀死因,才能平息坊间捕风捉影无中生有的揣疑,还官员清白让他们九泉安息,还公众明白以平息媒体置疑揣测。

公开官员自杀原因更是为了防止悲剧重演。官员也是人,无论自杀原因如何,自杀都是悲剧。因为生命只有一次,人死不能复生,在所有人权中,人的生命权高于一切。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说,于人而言,世上一切都是身外之物,生命消失了,一切将归于消灭。“死者长已矣,生者常戚戚”,官员自杀毕竟是一个鲜活生命的消失,从人性意义和人文关怀计,无论其死因如何,死者为大,面对死者,我们似乎首先没有理由先给以一点悲悯和怜惜。

我承认,部分自杀官员的死因确实与腐败直接关联。比如北京市原副市长王宝森、天津市原政协主席宋顺平皆为畏罪自杀;有些官员的死因可能永远是个盖棺难揭的迷;但毕竟,官员自杀死因中还有相当者为心理健康及生态压力。四川北川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冯翔自杀身亡,就被认为一直无法从失去儿子的悲痛中解脱出来而抑郁致死。

其实,无论死因如何,官员自杀都堪称“双重悲剧”。个体生命消亡是悲剧,从某种意义上说,随个体生命消亡,势必无助于现实矛盾问题解决甚至永远无从解决则是更大的悲剧。如果官员是畏罪自杀,则有可能人死线索断,由于死无对证,则有可能让同“病”相怜的难兄难弟躲过一劫,或让有牵连的贪官逍遥法外逃脱制裁,导致“牺牲我一个,保安一圈人”的悲情结局;如果官员不是畏罪而是不明不白地自杀,随人亡其死因则有可能成为永远的问号和生者心中永远的痛;如果官员自杀动因是源自生态压力和心理问题,则随官员自杀也许只能留下警示而难以找到确定诱因,进而难以找到有的放矢速效显效的监测减压干预机制。

作如是观,公开官员自杀原因更是为了防止悲愤重演。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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