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年时间进度已完成91.7%后,全年财政支出的进度仅完成73.8%,预算支出的进度大幅落后于时间进度。财政部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往年出现的财政支出年底突击花钱情形今年仍将再次出现———根据预算支出和已完成支出间的差额,仅12月一个月,全国财政部门要突击花掉2万亿元(12月13日《第一财经日报》)。
作为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年底突击花钱已经被舆论持续关注多年,财政部也曾多次强调“要不断加强财政支出管理,防止年底突击花钱”。令公众比较费解的是,年底突击花钱为何总是“防而不止”?出现这一现象的本质原因究竟是什么?为何预算批准了的可以花的钱,却总是花不出去?是预算本身就虚高,还是预算拨付的速度有问题?又或者,突击花钱本身就是一种最为有关部门乐见的花钱方式,因而已然成为一种“人造惯例”?
其实,现在最重要的还不是辨析原因,年底突击花钱既然已经呈现为一种惯例,事前的“防止”事实上已经宣布失败;那么,当年底突击花钱无可避免地出现之后,我们是否就只能无可奈何地坐视不管?当然不是。恰恰相反,我们更应该加强对财政部门年底突击花钱的事中监管和事后审计。
有必要指出的是:年底突击花钱其实只是一种财政支出现象,它可能出现问题却并不必然出现问题。现在年底突击花钱之所以成为一个绝对的贬义词,是因为在公众的生活经验常识里,它几乎总是成为财政资金浪费、滥发奖金福利乃至寻租腐败等的同义词。隐藏在年底突击花钱现象背后的财政支出低效率和财政支出违法性,才是真正的问题所在。
一年预算支出7.6万亿,一个月就要花掉2万亿,这种花钱效率显然非常值得担忧。那么,在一个月之后,这2万亿有没有被如数花掉?都花在了哪些地方?资金使用效率如何?是否完全遵守了预算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和相关程序规定?更进一步,有没有滥发奖金福利现象?是否能够倒推出一些部门预算编制虚高的结论?总而言之,年底突击花钱不应该是一笔糊涂账,而应该得到更为严格的“突击监管”,并及时拿出专门的“突击审计”公告,以供下年度编制和审核政府预算时做重要参考。
说到底,年底突击花钱是一个“预算病”。它在源头上与预算编制不科学、预算不公开以及预算软约束等都存在密切关联,又在终点上以保证下年度预算不被缩水而作为最大的“突击”动力。要杜绝年底突击花钱,不仅要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更要及时修改预算法,这也许需要一个过程。在此之前,如果暂时还无法杜绝年底突击花钱现象的出现,那么,至少首先要让年底突击花钱无法作恶。对年底突击花钱予以更为严格的“突击监管”和“突击审计”,因而就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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