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蒙别墅失窃,何须兴师动众?
几天前,京城的一桩窃案,弄得满城风雨。原来是原国家文化部部长、作家王蒙家中遭窃,丢失了两瓶茅台、两包茶叶、一把剪刀和保姆一个月工资。为了此事,京城的警察没少费功夫,新京报也在头版用大字号进行了导读和报道。
这年头,居民家中遭窃,反正比彩票中奖要容易得多。而若是普通人家,哪怕丢失的物品比王部长家贵重得多,小区至多只是象征性地道歉了事,更别指望能“惊动”警察,登上报纸头版。
王蒙家中被窃这点东西,对于他来说,不过是“三瓜两枣”的事情,但门前停满警车,警察忙个不息,甚至把刑侦的技术都用上了——小区的保安、保洁以及装修工人的头发都被抽取调查。这般重视,如临大敌,让人不禁想起此前央视主持人王志丢失手机,也让京城警察大动干戈。警方闻警而动的责任意识当然让人感动,可有时咱就在想,咱也时常丢失手机,家中也时常遭窃,可为什么享受不到这样待遇呢?同样是人,差距咋就这么大呢,人民警察不是为人民嘛,咱好歹也是纳税人,为什么就不能为咱这个“人民”服务一回呢?难道就因为是名人,就可以不计成本,不顾代价地动用公权,为其提供“特别服务”吗?想累了,也想开了:原来人民也是分级别的,我等只属于草民,如果家中遭窃,或是丢失手机,只好自认倒霉,如果硬要去凑热闹,只能是自寻烦恼。
名人遭窃,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但警方的选择性执法等于为名人开了一次“执法小灶”,给普通民众带来了深深的伤害。同样是名人,美国罗斯福总统失窃的态度就值得我们借鉴,总统被窃后却说:“我现在很平静,我还要感谢上帝,因为:第一,小偷偷去的是我的东西,而不是我的生命;第二,小偷只偷去的东西只是我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第三,最值得庆幸的是:做贼的是他而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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