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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春晚是不是“玩忽职守”?
www.fjnet.cn 2009-12-05 11:58 刘三石 来源: 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今年的年三十,教育部将首次举办春节晚会,通过电视向全国播出。据悉,还原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七夕、重阳等七大中国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将成为整台晚会的重点。 (12月4日 北京晨报)

春节很快就要到来,关于“春晚”的新闻已频繁见诸报端。教育部日前表示今年年三十,将举办春节联欢晚会,通过电视向全国直播。教育部发出声明的同时,不忘批评央视春晚:安排在年三十不妥当,年三十应该是家人团聚,安静守岁的时刻,不应展现狂欢节氛围。教育部还表示它的“春晚”将还原春节、元宵、清明等七大传统节日文化内涵,体现教育特色……读到这里,我开始犯晕了:教育部办春晚,而且要办体现文化内涵有教育特色的春晚,它是不是“玩忽职守”?

央视春晚办了这么多年,虽然骂声一片,但人家毕竟是媒体,是搞娱乐、制作节目靠节目挣钱的行家(当然也是仗着政策资源垄断)反过来,大年三十,央视不办春晚,那才叫奇怪。笔者不是在为央视开脱,老实说都不看央视了。但它该不该办及办的怎样是两码事,这个要分清。教育部就不一样了,在搜索引擎上查了查,我没有发现“办春晚”是教育部的职责,倒是有一大堆诸如协调教育资源公平分配、指导毕业生就业等法定责任,这些份内之事做的怎样,互联网检索一下就不难明白。联想到前一阵,央视炮轰教育领域的“八大潜规则”,我很不愿意又不能不想到教育部办春晚是在跟央视PK!

我还注意到教育部的声明前后矛盾。它先是声明今年年三十要举办春晚,并向全国直播,然后又抨击央视春晚不应在大年三十举办,理由是大年三十是全家团结守岁的宁静时刻,不应办成狂欢节的形式。一边说自己要在年三十办,一边又说别人不应在年三十办,这跟在街头摆地摊的小贩没有任何区别。教育部还声称要办一个有文化内涵,而不是狂欢节形式的春晚,不禁,我又愕然了!

关于文化,学界有多种定义,比较通行的是人类学家泰勒的定义:文化是复杂的整体,它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其它作为社会一分子所习得的任何才能与习惯……文化的定义说明:能搬上电视并在全国直播的都不是文化,那充其量是一种记录文化元素的影像资料。“过春节”又称“过年”也并不像教育部声称的那样,不应是狂欢节的形式。《说文解字》对“年”的解释是:从甲骨文来看,“年”字好像人头顶上顶着谷物。“过年”免不了祭神、祭祖也免不了“头顶着谷物”载歌载舞,这多少也有点狂欢节的形式。引用了这么多资料,说白了就是:守着电视渡过的节日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节日,节日文化的真正意义是参与而非观摩,更何况春节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节日?

教育部打着“还原文化”名义来举办春晚,从消费者的角度考虑央视春晚确实需要一个相当有实力的竞争对手,但既然以“还原文化”的名义,就不要再行“伪文化之举”。教育部“还原传统文化”唯一有效的手段不是办春晚,而应加大传统文化在教育领域的分量,带头举办具有传统文化内涵的社会活动,号召民众参与。实际上,教育理应发挥的“传统文化传承功能”早已让位于人见人骂的应试教育,这才是教育部应该思考的。教育部如果说,它举办春晚是为了分央视的蛋糕,并将分来的蛋糕用于弘扬中国的传统文化或者投入中国的教育事业,我第一个举双手赞成,同时希望农业部、工信部、国防部、公安部、卫生部等所有部门举办行业特色鲜明的春节联欢晚会!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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