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年三十,教育部将首次举办电视春节晚会。还原春节、元旦、清明、端午、中秋、七夕、重阳等七大中国传统节日的文化内涵,将成为整台晚会的重点。教育部语用司负责人表示,央视春晚不该安排在年三十,年三十应该是家人团聚,安静守岁的时刻,并非像央视春晚展现的那种狂欢节的氛围。(《北京晨报》12月3日)
这两天,央视新闻节目披露2010年春晚在紧密锣鼓地筹备中。现在,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教育电视台也将举办春节晚会。这样,央视、教育台和湖南卫视三家春晚同时播出,给民众在除夕夜更多的频道选择权,客观上是件好事。笔者赞同教育部语用司负责人的观点,央视春晚不该在除夕夜播出。
说来有点巧,12月2日晚上,笔者在课堂上还在和学生讨论春晚该不该大年三十夜晚播出的问题。我的观点早已申明过:除夕夜是全民自娱自乐的时间,任何公共机构不该挤占这段黄金时间。央视创造的春晚,其历史功绩无法否认,其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样显而易见。由一个荧屏操纵的除夕夜,使得内地居民越来越不会过春节了。传统节日是全民参与、创造的文明成果,离开民众的共同参与,传统节日也成了精英节日。而事实上,央视春晚创造的是娱乐节目形态,而不是精英文化。一个既脱离了十三亿人民由缺乏精英内涵的节目,实在难以引领春节踏上现代化的进程。还节于民,成为时代的需要。与历史的车轮为敌,要么自讨没趣,要么贻害传统文化。在这方面,亟待电视文化工作者深思。
由此,我们应该承认,春晚是在错误的时间发起的一场错误的全民狂欢。这种狂欢和西方的圣诞狂欢不同,没有民众的真正介入,只是几百名明星们的联袂演出而已。可想而知,一场由屈指可数的明星临时搭建的舞台演出,如何引领传统盛大节日的历史进程。狂欢无罪,电视制造的视觉狂欢也未必多余,怎奈它在错误的时间发起了与节日格调不相干的狂欢,狂欢的合法性也就受到了怀疑。
教育部利用其主办的中国教育电视台开播春晚,突出文化、教育的主题,这个想法没有错。奇怪的是,教育部的官员在批评央视春晚时间选择有误的同时,自己的春晚依然选择在除夕之夜,好像他们的春晚在时间安排上就合法似的。错了,任何统一全民眼球的大型娱乐节目,都不宜安排在年三十晚上播出。据介绍,韩国也有类似春晚的节目,只不过是在大年初一晚上播出,除夕夜的时间,电视台没有和传统节目争时间。我们这里,电视春晚有点泛滥的势头,从地市到省市再到几个部委,每年都举办自己的春晚,从腊月二十八夜,电视春晚已经拉开了序幕。结果,民众被死死绑在电视机前,成为电视的俘虏。被强加的视觉狂欢,持续起码五天的时间,如此节日,哪里是传统节日,分明是电视娱乐节目在替我们过年!
中国传统文化需要传承,电视媒体在传承传统文化中确实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是,各级电视台都办春晚,几个电视寡头抢着在除夕夜办春晚,从历史的角度看,罪莫大焉,希望手下留情,给民众一点过节的自由时间,给他们创造节日一个机会,勿再占用全民的除夕之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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