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涉足金融衍生品巨亏并非什么新鲜事了,但是最近国资委的一篇文章,使其再度引起舆论热议。国资委副主任李伟日前发文披露,68家央企涉足金融衍生产品业务浮亏达114亿元,在文中李伟还对央企投资衍生品巨亏的原因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国资委高管亲自分析央企投资衍生品,可见重视程度不言而喻,其警示意义更是不容忽视。
在李伟总结的造成央企巨额损失状况的六大原因中,将主要原因归结为企业套利投机。“纵观接连发生的一起起金融衍生产品业务巨额亏损,无一不是为了追逐高额利润套利投机而忽视其风险所致。”对违规越权操作、风险控制不力、内控机制不健全等原因,文章总结也颇为全面、深刻,用词上也表现出较重的色彩。可以说,这样一篇文章对深入反思央企衍生品投资遭遇滑铁卢是大有裨益的,但是亏损主体央企自身应该有更深刻的举动。
在笔者看来,央企自身反思衍生品投资陷阱,应当有古人“不迁怒不贰过”的精神,做到“不迁责,不二过”。可以说,巨亏除了侵蚀了央企的资产之外,对形象和尊严也形成了打击。因而央企既要充分认清自身的责任,客观公正地进行反思,深刻总结自身的过错,鼓励多多益善也未尝不可,做到“不迁责”。更要建立更严格的防火墙和免疫力,不能再下一次海外投资上有损利益和尊严,做到“不二过”。只有痛下此决心,才能避免在险象环生的国际资本市场重蹈覆辙。
李伟认为,一些国际投行称为导致中国企业衍生品投资失败的罪魁祸首。“企投资金融衍生产品业务普遍发生浮亏和损失,当然首先要从企业自身找问题,但也与国际投行恶意兜售带有欺诈性的、设计复杂的高杠杆产品有很大的关系。”客观讲,国际投行的别有用心是不可“饶恕”的,站在国资委的角度,这样的反思是比较客观,且极为有益的,但是,从央企的角度看,则需要一点“不迁责不二过”的精神。
尽管央企投资衍生品更多的是出于美好的初衷,期间也费了不少心思,曾多方权衡投资利弊,却未曾想到仍旧栽在了央企迷信的国际知名投行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虚假数据手中。但是上当受骗了总不能只是把问题归在骗子高明吧?再高明的骗子,也需要贪婪搭配才会构成一场天衣无缝的好戏。而且,在更深入总结次贷危机以来央企投资衍生品的过程中,更多问题都指向了受骗者央企本身。比如,在产品选择上,央企累累浮亏背后很多是选择的收益有限风险却无限大的产品,风险与收益并不成比例;衍生品合约期限过长,导致缺乏灵活性;还监管制度不健全、公司内部的风险控制问题、缺少设计止损机制等等。
其实在8月下旬,6家大型外资银行和投行收到来自国资委的一封法律函,该函声称国资委下属部分央企,将对此前与外资投行签订的大宗商品挂钩产品,保留不付款的权利。这也暗示了衍生品合同背后的巨大浮亏,以及巨大浮亏背后投行和央企双方问题的严重性。对于这样的巨亏,国资委的拒付浮亏对于央企的反思其实是好事。毕竟,亏损早已成为过去,但是吃一堑长一智的虚心姿态还是要有的。对于那些严重的过错,矫枉姑且让它过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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