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招考一年热过一年,对应试者的条件要求比较严格也不足为怪,但看到下面这个职位的要求,相信还是会让人一头雾水:应试者要有2年的“捕犬”经历才可以报考。(12月2日 钱江晚报)
笔者写这篇时评的目的是想澄清这条新闻题目完全曲解了杭州市公务员招考目录的意思,招考目录当中是要求“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以后从事的可能是“捕犬、拆违工作”,并不是要求以前有两年从事捕犬的工作经历。且看下图:
截取自浙江省公务员招考目录
没看过招考目录原文的很可能会被钱江晚报的报道误导,“两年捕狗经历”实在荒唐,完全不符合人们的思维逻辑,于是笔者去寻找招考目录核实;看过招考目录的人,只要脑子还清醒的都能看明白,钱江晚报报道与招考目录的意思南辕北辙。除了”2年捕狗经历”子虚乌有之外,本科和专科是否要求基层工作经历也不存在歧视问题,本科学习年限本来就长于专科学习年限。
新闻记者为了让新闻具有爆炸性刻意制作新闻标题是情有可原的,但是不能违背新闻真实性的底线,不能曲解新闻本身误导老百姓。制作“城管需要两年捕犬经历”这样的标题有哗众取宠之嫌,甚至违背了新闻从业者的职业道德,导致的直接后果是引起老百姓对国家招考公务员条件的质疑和对城管这份职业的误解雪上加霜。
城管和小摊贩的矛盾从未平息过,城管执法权力的合法性和执法方式的合理性都备受争议,现在城管的新闻总能引起较高的关注度,而且谈城管色变,语言中总充满着不信任和鄙夷,最近曝出的新闻的就有高学历城管和学生穿城管制服宣誓,对其的负面评价远远高于正面评价。
换个角度想想,城管执法也是为了市容市貌和社会治安稳定,其实他们也是普通的劳动者,调和城管和小摊贩的矛盾,改善执法方式除了需要长期的探索,更需要给予城管们理解。这样想,招考城管时告知报考者以后会从事捕犬工作也就没什么好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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