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昨天举行了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分组审议时,《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提交二审。草案修改稿中明确要求特种行业要配置身份证件识别、治安信息采集传输设备,其中旅馆业、典当业等6类经营场所的重要部位应当安装视频监控设备。(11月23日《扬子晚报》)
全国各地的特种行业基本上都是鱼龙混杂,良莠不齐,有些地方甚至成为了违法犯罪分子的避风港。警方虽然采取了多种多样的方法进行了严厉的打击,然而,收效甚微,不尽人意。究其原因是因为警方人手少,根本就无法做到防患于未然;一旦发生了案件以后,警方取证又非常困难。这就助长了违法犯罪分子孕妇过独木桥——铤而走险的嚣张气焰。而在特种行业安装了摄像头以后,就能够有效地震慑犯罪分子,让他们不敢越雷池一步,就可以有效地保护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少受侵害,这实在是利国利民的天大好事。我举双手赞成,并且郑重建议其它地方应该迎头赶上。
特种行业安装摄像头需要注意几个问题:一是安装费如何解决?假如警方投资,钱从何而来?如果让业主来埋单,他们不情愿该如何应对?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以便真正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在我看来,应该由政府和业主共同来分担安装费,这样比较合理。政府应该拿大头儿,业主负担小头儿,因为受益的是众多的顾客而不仅仅是业主;二是如何保护顾客的隐私?安装摄像头对于维护社会治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保护顾客的隐私也非常重要,如何处理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呢?我个人认为,保护好顾客的个人隐私更重要。这就要求特种行业经营者、公安机关及其他人员不得删改、传播或者非法使用视频监控录像资料,不得透露相关个人信息。一旦有人违犯,就应该受到严厉的处罚,杀一儆百,以儆效尤;三是如何保护业主的商业秘密?安装摄像头以后,业主的很多事情就会被观看的公安人员一览无余。这就要求观看的公安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对所知道的情况守口如瓶。否则,业主就会受到深深的伤害,这就违背了安装摄像头的初衷。
举一反三,闻一知十。我通过江苏省在特种行业安装摄像头这件事情,心血来潮,突发奇想,能否在官员的办公楼、办公室里安上摄像头呢?据11月23日《人民日报》报道:前不久,北京市丰台区某幼儿园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幼儿园的活动室、操场共安装了50多个探头,实时记录着孩子在幼儿园的情况。既然家长能够监督老师,群众为何不能监督官员呢?一家之言,欢迎拍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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