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报道:侯耀华接受经济半小时专访,称全世界的广告,全有夸张的成份在里面,因为不夸张就不叫广告。侯耀华还回应虚假代言:电视台比我们挣的多。
侯耀华绝对是一个绝顶聪明的人。全世界的广告全有夸张的成分,不夸张不叫广告,那我侯耀华夸张一回两回也就算不上怎么回事。不夸张不叫广告,我替人家做一回两回带有夸张成分的广告,也就没有什么问题。
然而,夸张与吹牛还是两回事,比方说“某某酒,送长辈”,当然就是动用了夸张的手法,整个广告在叫嚣“某某酒”,但它仍然没有“吹牛”不实的成分在里面,因为他并没有说此酒包治百病或者壮阳延年加益寿甚至还加上治甲流,而侯氏广告以及其他类似的虚假广告则完全充斥着这样的内容。由此,夸张也就变成了凭空的捏造。
侯耀华在接受采访时称,保健品是一种辅助生命的东西,老百姓都反映看病贵看病难,有了这样一种不用花钱挂号跑路坐车又能减轻疾苦的东西岂不是好事?然而侯又接着说,全世界的广告都有夸张的成分,不夸张就不叫广告了,云云。乍听起来侯耀华是相当的“老百姓”的,替老百姓说,替老百姓呼喊,替老百姓减轻疾苦而努力,他哪一点儿错了?没错呀?然而侯氏答话前半部分是为老百姓而着想,后半部分是为自己的钱包着想。这就好比是一个诈骗者的帮凶,也相当于鲁迅先生所批判的“二丑艺术”,这原来只是一种“阴阳人”,前面说的是正理,是民生之理,是贴老百姓心窝子的话,后半部分则说自己只是“夸张”了一点。
他根本没有点到正题,当然也不可能击中自己的要害。而侯耀华广告的要害是,你根本没有替老百姓说半句话,而只替广告商说了超出其预想的话。他拿自己的表演本领与主持人本领,充当了劣质保健品生产商经销商与虚假广告商的帮凶。演员的导向作用,难道就是使民众花冤枉钱,或者使民众思想混乱,使风气向恶吗?
你可以不当法官,但一定要守住法律底线,你可以不做道德的楷模,但一定要守住道德的底线,因为做人就以此二者做根本。演员不能做道德法律的“阴阳人”,荧屏上说道德演道德演了不得的英雄,而一转身却做了现实中的供商人驱使的“二丑”并为虎作伥,这样的人,即便在百姓的面前也没有任何脸面、地位,何况是知名的演员艺术家?
侯耀华接受采访的时候特别提到这样一个问题:电视台播这广告的时候可比我们挣得多得多呀,我不相信所有播过这些广告的电视台都是义务白播的?如果说侯耀华是替虚假广告商劣质生产商吹牛的帮凶的话,那电视台算什么?广告管理部门又算什么?
“二丑”这种人说白了就是在坏人门前混饭吃的社会渣子,其在人格上不如一个下苦力的老百姓。侯耀华不必因存在大奸大骗而为自己充当了中奸或者小骗而找理由,电视台以及所有广告媒介也不能做人前一面人后一面的“二丑”,尸位素餐不管事的广告管理部门是否也该下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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