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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警察”,又怎样
www.fjnet.cn 2009-11-18 10:39 张东宁 来源: 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前日,一的哥拉着三名乘客前往深圳宝安机场,三名女乘客中有一名民警,为了多出的17元的士费发生争执,女民警和的哥互扇耳光。女乘客掏出警官证,称我是“警察”,并指责司机袭警。(《成都商报》11月17日)

服务性行业就是这样,常常会受到顾客的冷眼相对,万般指责;可是,我并不觉得的士司机就一定要受这样的气,因为,有理走遍天下;“我是警察”,那又怎样,不就一个警察而已,无理寸步难行。

她是警察,而且很多人都是警察。“警察”的头衔并非所有人都稀罕,但他们的权力范围却让许多人垂涎,甚至可以为了区区17元的过路费而给的士司机一耳光,这种可笑的行径也是他们的权力范围?

权力人员的蛮横与服务性行业受欺负一样,像极了女人的例假,月月都有,月月经典。但这样听起来,这种特别的“月经”却让人不那么容易接受,因为这毕竟是形容“民警和谐”、甚至是社会和睦的事情。

不知道这个女警是否第一次坐的士去机场。想必有过这种经历的人都知道,机场高速是所有汽车到达机场的必经之路;除非双方事先谈好价钱,如果要是在“打表”模式下,高速公路的过路费当然也是顾客承担的部分。北京、上海还有广州这样的大城市是这样,深圳这样的开放口岸更是这样。没经验可以理解,咨询过后,给钱就好了;不给钱也没有必要到了给司机一个耳光的地步吧。

敢情,能够随便就给人一耳光的女人,除了泼妇,想必就是有权有势的人了。果然,掏出一枚警徽,喷出一句“我是警察”感觉就像天下唯她独尊一般。当下,司机送出的耳光也算是反应性动作,尽管的士司机这种“以牙还牙”式举动有些欠妥,但也是可以理解的行为。谁叫你这个“乘客”仗着自己的特殊,既不付钱也不讲理,还动手,叫人如何忍耐。

一句“我是警察”把司机搪塞过去,又怎样;况且已经是下班时间,又何来“袭警”之说,更何况是自己不遵守“游戏规则”在先,为什么能够如此“恶人先告状”呢。再说,不管一个边检人员权力再怎么大,一个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一个警察也不应该抛出恐吓的字眼;那与黑社会又有何差别呢!难道,背后还有什么可以依靠的强大后台?难道她也是别样的“非主流”?不管怎样,警察,本来是人民的公仆,权力也是人民给予的,要是公仆变公狗,随便乱咬人,那就是天理难容的了。

现在,连高高在上的美国总统奥巴马都向日本天皇屈腰鞠躬了,尽管受到美媒的指责,但至少表现了他对对方给予的尊重;而一个小小的警察竟然在工作时间外用职权恐吓别人,那岂不是应该承受更多的批评与指责。

尽管说,顾客是上帝,但也不可以不讲理;同时,警察也是人民的公仆,职务不是用作恐吓的工具。

“我是警察”,又怎样,还要想想自己还是“人民公仆”呢。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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