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11月8日,是新中国的第10个记者节。相信很多记者朋友,若非刻意加以提醒,对这个与自己有关的节日恐怕也一时回不过神来。看今年记者节的相关报道,既无激动人心的标志性事件可资谈论,在气氛上似乎也不像个过节的样子。记者宣传别人是无妨的,若宣传自己,哪怕是在记者节,也不免为人诟病。所以,记者节成为不成样子的纪念,或许倒是它本来该有的面目。
不过,一些零星的消息,也能勾起一点感想。有报道说,记者已成高风险职业。这是旧话重提。然而,说记者职业高风险,则在此职业之外的人听来,是要起反感的。但凡做事,总不免有风险,何者风险为高、何者风险较低,似不宜一概而论。以职业而言,职业军人的风险最高,但承平日久,其风险就趋于零。在和平时代,记者职业的风险,也不见得就比警察、消防队员、建筑工人、体操运动员、做手术的大夫为高。当然,揭批消极腐败和黑恶势力时,记者的风险便骤然上升,但这也不能成为记者风险高于其他职业的证据。不过,专事挖掘这“门”那“门”的记者,又另当别论,如战地记者然。
以记者职业为高风险,可能隐含记者职业之重要、之危险,均高于其他职业的意思。这似乎有点抬高记者职业,正如把记者看成是社会的良心一般。其实,记者职业也不过是一普通职业,记下可记之事,录下可录之闻而已。其间固然有以“铁肩担道义”为价值追求者,也有借职业便利招摇撞骗乃至敲诈勒索者,以之为“饭碗”者更比比皆是。过度强调记者与其他群体的区别,并不能使人们正确看待记者这一职业,不是使之神圣化,便是使之妖魔化。
记者不比别的职业更高尚。记者固然应当成为社会价值的捍卫者,但良心说、良知说,对其他职业人群,如教师、医生、公务员一样适用。记者也不比别的职业更低级。记者遭受暴力侵害的事情日后也难免,但“打的就是记者”一类叫嚣,则是对记者明目张胆的歧视和肆无忌惮的迫害。记者不应谋求宪法与法律之外的特权,但记者从事职业活动之时,也应当像其他职业人群一样受到法律的保护。
以一颗平常心看待记者职业,在他者,就不会对记者有苛责或溢美,一会儿捧之上天,一会儿又按之入地;在记者,就会自觉去除“娇”“骄”二气,秉持起码的职业操守和职业精神。记者隐瞒真相、制造假象,是应当加以挞伐的;而记者孜孜以求于真相,也不见得比别人更有良知,因为这本是其应该做的。
老实说,对记者的社会评价,现在已大不如从前,其中有偏见,但又不全是偏见。记者是搞报道工作的,笔下有人命关天,笔下有善恶忠奸,笔下也有钱财万贯,从业者既应有临深履薄之心,也当有去从取舍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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