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派捐款”
www.fjnet.cn 2009-11-05 07:53 叶祝颐 来源:西安晚报
我来说两句
图/唐春成
为落实城市绿化工程,四川内江市市中区政府发出“红头文件”,详细明确了“捐款”对象及标准,东兴区政府则将“捐款”直接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卡中硬扣。结果,数万内江市、两区两级机关干部和事业单位职工“被捐款”,引发争议。(11月4日《华西都市报》)
用花草树木装扮的城市风景是美丽的。如果政府拥有充足的财力,在不影响民生投入,事先制定财政预算的前提下,修建花坛,植树种草,改变城市绿化,无可厚非。但打造景观工程应该量力而行,不能超越政府财力行事,更不能用红头文件摊派捐款。
据介绍,内江市市中区专门为捐款发出了红头文件。文件详细明确了捐款对象及标准。在“有关要求”一项里,文件措辞强硬:对未完成捐款任务的单位,差额部分由区财政局扣减相关单位的预算。
既然是捐款,为何要规定数额呢?捐不捐款,捐多捐少,本是干部职工的自主权利,有权发红头文件强制执行吗?何况,政府预算系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通过,具有法律效力,能说改就改、说减就减吗?再说,干部职工的经济能力有大有小,家庭情况千差万别,对绿化捐款的认识也不一样。哪怕是十元、八元的捐款,也是一份绿化心意。
发动群众捐款栽树,本是好事,但是一刀切捐款,并剥夺公民的自主选择权,造成“被捐款”的局面,显然经不起推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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