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承认,我最初是被一个比较“邪恶”的标题所吸引的——《郑州大规模突击扫黄公布小姐裸照(组图)》——讲的是10月28日郑州公安局扫黄打非行动。
一个当地官方网媒发布的新闻照片中,某便衣光头警察揪着裸身小姐的头发,把她的头强行扭向镜头作质问状——绝对很专业的摆拍。很黄很暴力的视频中,小姐的眼神茫然惶惑,而便衣英雄的踹门举动和厉声逼问,都很有现场感。
网易一度上万条的跟帖评论让我感受到了一丝温暖:九成以上的网友都很鲜明地“丧失立场”,齐刷刷地指责警方滥用公权侵犯人权。
别怪网友有情绪,因为这种事情不是个案,必然一石激起千层浪。
比如,耸人听闻的“处女卖淫”案层出不穷,“小学生卖淫”也不少见,甚至警察抓嫖抓到了合法夫妻的头上,在媒体曝光的这些事件中,不乏恐吓、毒打情节。可以想象,某些地方的警察,既然能够如此漠视共和国公民的人权,那么,在他们心中,卖淫嫖娼者恐怕压根就算不上“人”了,于是,揪着裸体小姐的头发,扯着媒体摆拍曝光,对他们来说就是名正言顺、理直气壮的事儿了。显然,从这里可以看出他们平日的执法作风。
一种悲哀。我不是滥用同情心为小姐张目,我是觉得,不管咱们是否将小姐定义为弱势群体,不管她们是否影响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首先,她们还是公民吧?是公民就该有公民的权利,就算她社会地位再低,道德品质再败坏,也不是被践踏人权的理由。
而且,换个角度来说,卖淫嫖娼是犯法,但也有个法律适用范围和依据,即便你现场抓嫖,人赃俱获,确认她违法了,但她的权利依旧在法律公平正义的框架保护之内。三年前,深圳警方将涉黄人员游街示众的举动就被全国人民所愤怒声讨,没想到如今郑州警方居然在人类文明与法治面前踏倒步。
扫黄打非没问题,问题是该怎么扫,该怎么打。其实,这个事件最需要提出的是:警察在扫黄行动中的执法权力边界在哪里?我想,无论是什么样的执法,最基本的一条,是必须在法律框架内执法,不能公权滥用,不能用曝光和施暴的行为侵犯小姐作为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即便你是站在道德高地之上,即便挂着“杀鸡吓猴整肃风气”的幌子。请相信我,在这个公民意识觉醒的网络时代,随意曝光是整治不了色情业的,只会授人以柄,让群众质疑公权。
说深一点:假如一些部门把扫黄作为敛财工具,平日里放任,临时突击一阵风,纯粹把卖淫业当个有油水的“养鸡场”来盘,潜意识里自个儿就是一“养殖户”,偶尔打击就是为完成政治任务,捞取一点油水,又谈何尊重公民的权利?所以,我在这里妄谈警察的权力与小姐的权利,要说的还是背后的制度设计问题。
但愿便衣光头只是突发奇想的一种作秀,但愿郑州警方和当地媒体的表现只是一个凌辱小姐的个案。但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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