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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对网络职业造谣说不
www.fjnet.cn 2009-11-03 08:47 奚旭初 来源:新民晚报 我来说两句

江苏无锡某医院办公室工作人员发现,最近网上出现了不少涉及单位的负面信息,内容均不属实,医院随后找到原帖网站,网站客服开价:删除一条帖子500元。记者随后发现,一些论坛上有不少人提供了联系方式,表示可职业炮制虚假帖子和删帖,均由专人和公司操作。

炮制虚假帖子和删帖,也成了“职业”,让人震惊。网络职业造谣者既造谣,也删帖,用个形容的比喻,是吃了上家吃下家,这边收了钱先造谣,那边收了钱再“删帖消灾”。尽管网络是虚拟空间,但代人造谣并不虚拟,谣言已实实在在地构成了侮辱及诽谤。网站职业造谣现象所暴露的,是一些网站和个人借助网络空间,牟取不义之财。

现代社会是崇尚开放和自由的,但个人自由不能建立在损害公德违悖法律的基础上。这不仅是做人的底线,更是公序良俗对每个社会成员的约束。网络职业造谣不仅给受害者带来了巨大的困扰,不仅危害了互联网文明,而且触犯了法律。其中情节较轻的,雇主和职业造谣者要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或者侮辱罪者则要承担刑事责任。此类越过法律和道德底线的行为,败坏社会风气,具有正义感、社会责任感的公民,都应全力支持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与网络上的职业造谣针锋相对地斗争,以法律法规来向网络职业造谣说“不”。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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