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顾中低收入者”重在行动
www.fjnet.cn 2009-11-01 10:03 成 露 来源:工人日报
我来说两句
一段时期以来,经听证的水价上涨之路在不少地方上演,我们也不断地听到一声声“照顾中低收入群体利益”的熟悉承诺。事实上,早些时候,国家相关部门曾要求各地在推进水价改革过程中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尤其要做好低收入家庭的保障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不过,从“水价一调就涨”和百姓抱怨“水价和工资严重不协调”看,不少地方相继承诺的“照顾中低收入群体利益”,似乎并没有充分兑现。
眼下,不少部门、不少地方在提高公共产品价格时,往往表示“照顾或考虑中低收入群体利益”。可实际的情形又是什么,怎样“照顾”中低收入群体的利益,“照顾”了多少,在不在他们“可承受范围”,似乎缺乏明确的举措。
“照顾中低收入群体利益”几乎成了流行语,也几乎成了价格听证会开成涨价会的通行证。“照顾中低收入群体的利益”,这声承诺很重很重,承诺了就要拿出实际行动和举措好好兑现,切勿使这声承诺变成涨价的通行证、护身符、遮羞布,千万别把“照顾中低收入群体利益”停留在口头上。
这样的担忧并非多余。现实中,“照顾中低收入群体利益”的承诺在不少地方难以完全兑现,各有各的理由和借口。
比如,最近引发广泛关注的兰州供热价格。去年煤价上涨,热价相应上调。今年煤价降了,热价到底该不该降?对于市民要求召开供热降价听证会的呼声,兰州市物价局明确表态不降价,不开听证会。兰州市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是供热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如此解释说,稳定热价,一方面是因为兰州供热成本仍倒挂,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煤热价格联动机制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热价频繁变换也不太好,搞一次听证会需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而同省的另一个城市庆阳,却主动根据煤价变动,召开听证会,下调供热价格。
比如,保障性住房建设缓慢现象。在房价持续走高的背景下,不少地方都表示要加紧住房保障建设。其结果呢,公众最关心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至8月底完成率不足1/4。这是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份最新报告。
调研报告指出,今年国家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全国共需投入1676亿元,其中,中央投入493亿元,占29.4%;地方配套1183亿元,占70.6%,落实困难。截至8月底,保障性住房建设完成投资394.9亿元,完成率为23.6%。报告称,一些地方由于配套资金不到位和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准备不足,可能难以完成今年的建设计划。
再比如,“交钱入编”的潜规则。日前曝光河北威县教育局向191新招录人员“索捐”,这些胜出者刚刚上班没多久就被告知“要捐款”,名目是“捐资助教”,专科毕业生捐5万,本科毕业生捐3万。曾有校长私下告知“每人交5万元,然后立马入正式编制,不交的就开除。”威县是贫困县,几万元对于当地普通家庭来讲,并非小数目,有的甚至捐出了几年来的全部积蓄。
而类似威县“捐资助学”入编之事,其实在一些地方或一些行业已成就业的“潜规则”。比如,在不少商业银行,银行一旦考虑录用大学生,就要求大学生先往银行存入几百万元(存期通常为一年),再和银行签订就业协议。一些普通工薪家庭,为了保住子女的“工作位子”,不惜先变卖房子。
这些怪诞的现象,哪一个可曾考虑了中低收入群体的承受力?
煤价上涨,热价迫不及待地跟着上涨,煤价下降,热价却以种种借口保持不动;保障性住房建设一直迟缓,一些地方也总有理由;“交钱入编”,总有各种名堂……这个时候,“照顾中低收入群体利益”的承诺到哪里去了?
考虑和照顾中低收入群体利益,应当成为社会的一个价值取向。这个流行语,要从口头上转移到行动上,恐怕还需解决很多问题……
有消息说,相关部门将从今年起正式建立年度私营单位工资统计抽样调查制度,将私营单位纳入工资统计调查的范围,从而挤干目前工资统计的“虚高”水分。以往,统计部门一公布平均工资增长幅度或者平均工资数额,总是难以获得公众的认同,因为其总是与公众的实际感受不一样,网络上还因此衍生出一个新词“被增长”。网络戏谑“工资被增长”的背后,满含着能获得与公众实际感受相一致的统计数据的期待。希望有了更准确的统计数字,有助于某些部门认清“百姓可承受范围”,别过高估计老百姓的承受力,切实“照顾中低收入群体利益”。
眼下,不少部门、不少地方在提高公共产品价格时,往往表示“照顾或考虑中低收入群体利益”。可实际的情形又是什么,怎样“照顾”中低收入群体的利益,“照顾”了多少,在不在他们“可承受范围”,似乎缺乏明确的举措。
“照顾中低收入群体利益”几乎成了流行语,也几乎成了价格听证会开成涨价会的通行证。“照顾中低收入群体的利益”,这声承诺很重很重,承诺了就要拿出实际行动和举措好好兑现,切勿使这声承诺变成涨价的通行证、护身符、遮羞布,千万别把“照顾中低收入群体利益”停留在口头上。
这样的担忧并非多余。现实中,“照顾中低收入群体利益”的承诺在不少地方难以完全兑现,各有各的理由和借口。
比如,最近引发广泛关注的兰州供热价格。去年煤价上涨,热价相应上调。今年煤价降了,热价到底该不该降?对于市民要求召开供热降价听证会的呼声,兰州市物价局明确表态不降价,不开听证会。兰州市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是供热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如此解释说,稳定热价,一方面是因为兰州供热成本仍倒挂,另一方面也是因为煤热价格联动机制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难,热价频繁变换也不太好,搞一次听证会需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而同省的另一个城市庆阳,却主动根据煤价变动,召开听证会,下调供热价格。
比如,保障性住房建设缓慢现象。在房价持续走高的背景下,不少地方都表示要加紧住房保障建设。其结果呢,公众最关心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进度缓慢,至8月底完成率不足1/4。这是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份最新报告。
调研报告指出,今年国家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全国共需投入1676亿元,其中,中央投入493亿元,占29.4%;地方配套1183亿元,占70.6%,落实困难。截至8月底,保障性住房建设完成投资394.9亿元,完成率为23.6%。报告称,一些地方由于配套资金不到位和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准备不足,可能难以完成今年的建设计划。
再比如,“交钱入编”的潜规则。日前曝光河北威县教育局向191新招录人员“索捐”,这些胜出者刚刚上班没多久就被告知“要捐款”,名目是“捐资助教”,专科毕业生捐5万,本科毕业生捐3万。曾有校长私下告知“每人交5万元,然后立马入正式编制,不交的就开除。”威县是贫困县,几万元对于当地普通家庭来讲,并非小数目,有的甚至捐出了几年来的全部积蓄。
而类似威县“捐资助学”入编之事,其实在一些地方或一些行业已成就业的“潜规则”。比如,在不少商业银行,银行一旦考虑录用大学生,就要求大学生先往银行存入几百万元(存期通常为一年),再和银行签订就业协议。一些普通工薪家庭,为了保住子女的“工作位子”,不惜先变卖房子。
这些怪诞的现象,哪一个可曾考虑了中低收入群体的承受力?
煤价上涨,热价迫不及待地跟着上涨,煤价下降,热价却以种种借口保持不动;保障性住房建设一直迟缓,一些地方也总有理由;“交钱入编”,总有各种名堂……这个时候,“照顾中低收入群体利益”的承诺到哪里去了?
考虑和照顾中低收入群体利益,应当成为社会的一个价值取向。这个流行语,要从口头上转移到行动上,恐怕还需解决很多问题……
有消息说,相关部门将从今年起正式建立年度私营单位工资统计抽样调查制度,将私营单位纳入工资统计调查的范围,从而挤干目前工资统计的“虚高”水分。以往,统计部门一公布平均工资增长幅度或者平均工资数额,总是难以获得公众的认同,因为其总是与公众的实际感受不一样,网络上还因此衍生出一个新词“被增长”。网络戏谑“工资被增长”的背后,满含着能获得与公众实际感受相一致的统计数据的期待。希望有了更准确的统计数字,有助于某些部门认清“百姓可承受范围”,别过高估计老百姓的承受力,切实“照顾中低收入群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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