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在《南方都市报》拜读了萧锐先生的一篇名为《那时候,我们都是好孩子》的文章,文章记录了作者看完关于呼和浩特越狱案越狱者“错位人生”的报道后的心理触动。而看了该文,我同样深受触动,如其文中所说“无法再隐忍着假装无动于衷”了。因为我和他,以及四个越狱者,都是一代人,共同的身份特征就是——80后。
“70后”、“80后”、“90后”,以出生年代作为一代人的划分标准,很偷懒很讨巧但却没有任何实质意义。而假设人们再将从某一两个极端个案中概括提炼出的“中心思想”和“段落大意”,强行施加于整个的所谓“80后”、“90后”群体,就更显得荒谬绝伦,弱智之极了——而这方面最具代表性的,莫过于社会上普遍流行的“80后垮掉的一代”、“90后脑残的一代”。
所以,我们不能标签化、脸谱化甚至妖魔化这些所谓的“80后”、“90后”。更不能在地震后见了80后的志愿者,就说“80后”崛起了;看了“90后”大学生舍身救人就说“90后”觉醒了。我们应该承认,“80后”有如呼和浩特的杀人越狱者,“90后”也有如长江大学的跳江救人者。
每个人都只代表他自己,他的道德水平、个人修养、法律意识和综合素质,从微观上讲,只和他的成长和生活的社会环境有关,和他所受的家庭和学校教育有关,当然从宏观上讲,也和特定的地域、时代背景有关。何况,这种影响具有长期连续性和不可切割性,我们不能精确地找出,同一地区的一个1989年12月生的“80后”和一个1990年1月生的“90后”身上有多显著的差异性。
没有人生来就是撒旦的化身或者是圣灵附体,人是社会动物,套用一句名言:最冷酷的杀手也有小学同学。正如萧锐文章中所说“那时候,我们都是好孩子。即使再无恶不作的罪犯也都曾经爱家人,也爱别人。只是在人生成长的履历表上,慢慢有了各自不同的填充内容。”
诚哉斯言,那时,我们都是好孩子,至少,曾经我们都是好孩子。但随着孩子长大成人,步入社会,一切的改变难道就不可避免了吗?仍以荆州大学生救人为例。在诸如“湖北荆州或塑群雕纪念救人溺亡大学生”之类的“正面新闻”的缝隙里,《新京报》的“英雄大学生出事时百人围观,同学跪求渔船未果”新闻显然并不抢眼。但这却可能是刺眼的真实。
新闻说事发后“迅速围拢了100多名群众,但没有人下水施救。”少年落水处有渔船,同学都给船老板跪下了,老板却说:“长江上哪天不死人,不死几个人我们靠什么挣钱啊?”“活人不救,只捞尸体”,如冷箭射入每个尚存热血的心灵。但我们仍不愿相信,船老板们在如这些救人学生一样年轻的时候,会说出这样市侩而绝情的话语。或者易地而处,若他的孩子身处绝境,他向人求助时听到这样的答话,会作何反应呢?
年轻的时候,我们是不是都曾是好孩子?是什么让人心变冷了呢?又应该以什么防止这种恶化趋势?似乎除了社会向善风气的道德感召,就应该是严明的法律和完善的制度,以良性的政府公共服务来为民排忧解难。可是我们当看到如上海钓鱼事件中那闪着寒光的“钓钩”,戳穿人们良善之心的时候,看到如南京搀扶卧街不起的老太太却被当成肇事者的时候,我们又怎么说服自己,坚定地鼓起助人为乐、一心向善的信心呢?
仍是在荆州救人事件中,就有这样令人吃惊的事情,因为据说当时连消防队员和警察到现场后,都曾以没有救援义务为由离开。出事的宝塔湾,也缺少足够的警示标志;而且面对民间渔船捞人牟利的残酷现状,我们仍听见这样令人遗憾且揪心的声音:“我们主要职责还是巡逻治安,宝塔湾乃至荆州市并没有一支专门的搜救队”。
那么,当大学生救人的群雕塑起的时候,“人命关天”的搜救队还不能建立吗?没有体制力量介入,难道一直要将那些善良的期望,都寄托于“曾经的好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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