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一条内容为“河北荣城‘艾滋病女’与279名‘嫖客’发生关系”的帖子在互联网上被广泛转载,帖子“自称”是名为“闫德利”的“艾滋病女”为了报复所写;10月20日,一则题为《南邮已婚女教师勾引班上男生,导致怀孕并堕胎》的帖子出现在南京邮电大学的校内论坛上,随后被转载到各大论坛,引发网友关注;无独有偶,同样在20日,各大网站相继转载自称名为关键人物杨明学的《旬邑县六七元的苹果只能喂猪》原文引起争议。在“网络虚拟化,虚拟现实化”的今天,笔者看了这样的几则网络新闻后,感到网络实名制让人欢喜让人忧愁。
网络生活已成为当今人们现实生活的一部分。在拥有人数近3.4亿、网民居世界第一的中国,因为有了网络,人们的生活增添了很多精彩,生活方式也发生了大有改变,不知不觉中,以互联网为主要标志的网络时代已经给人类生活、学习、办公、购物、出行、就医、娱乐等带来深刻变化,网络新闻成为传统媒体的一支新生力量,为人们关注,而网络实名也成为了网民争论的焦点。
网络实名制让人欢喜。网络既然成了社会活动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那么通过网络所进行的各种活动也就应该服从整个社会活动秩序。实名制是社会交往和社会活动的基础,是网络环境下整体社会诚信体系建立的必要条件。网络实名制给了生活打开了方便之门,激励了人们前行。去年6月2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通过人民网强国论坛同网友在线交流,网友至今记忆犹新;今年2月2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通过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历史上首次与全球网民进行在线文字与视频交流大家历历在目;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委书记张春贤2008年春节在红网实名注册给网友拜年让红网网友受宠若惊;湖南株洲原纪委书记杨平以实名在红网城市论坛株洲版上发出一个帖子署名“杨平”并贴上了自己的职务的帖子成为了“网络反腐第一人”……这些网民见得到的真实人物为网络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特别是“邓玉娇案”由于网络的作用,其最终免于刑事处罚,周正龙的华南虎照事件、云南的“躲猫猫”事件、南京的“天价烟局长”周久耕案、重庆高考生假少数民族身份曝光等事件,都是由于网络实名,推动了事情在网络上生成、扩大,并最终推动了问题的解决。由于各种“自由空间”促声的激情,很多人愿意更多学习、参与到网络活动,因此带动网络的发展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网络实名制让人担忧。在虚拟的网络空间里,除了有来自公众的正义的呼声,同样也出现了一些令人不满意的痛恨之音。虽然网络实名制已成为趋势,但真实身份无规可查、无法界定恶意攻击、借用虚假广告传播有害信息、盗用他人网号作案等问题依然存在。现在某些网站论坛,注册所显示的必填信息可以是随意性很大、无需供有效身份证明的信息,这样造成网民的真实信息很难准确核实。目前,法律对不少概念诸如“恶意”、“人身攻击”、“谣言”、“扰乱社会秩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可能危害”等,并没有相对明细的界定,这就给自由空间较大、传播速度极快、蓄意给他人造成恶意攻击、蓄意利用网络进行诈骗的网络黑手大开了方便之门,势必就会给类似“‘艾滋病女’闫德利”、“苹果事件”的杨明学等人带来心理、生理的负面影响。谁来保护遭受网络黑手报复的闫德利?谁来保护有可能遭受网络黑手报复的我们?怎样正确解决这些问题?已成为我们必须面对的现实。否则,今天我们是幸灾乐祸看热闹充当闲人,明天我们就有可能成为下一个“闫德利”。
网络实名制已成为有关部门、广大网民不能回避的现实,相信不久的将来,通过法律手段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民,通过鼓励和提倡网民推行实名制,通过网民的诚信建设,定会营造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定会让网络实名制的网民少一些烦恼、增添更多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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