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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赔钱免刑罚有三大错
www.fjnet.cn 2009-10-16 08:20  何勇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福建一男子醉酒驾车,将人撞成重伤,由于事后主动报警投案、认罪态度好,事后又先后赔了伤者157.4万,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日前被判犯交通肇事罪,免于刑事处罚。(《东南快报》10月13日)

作为交通肇事罪,而且是醉酒驾驶造成的交通肇事,依照我国《刑法》和相关解释规定应该处以相应的刑罚,但现在法院以肇事司机主动投案、认罪态度好、又赔偿伤者巨款等因素为由免除肇事司机刑罚,新闻一出,立刻引起网络热议,大多数网友表示不满,这说明这样的判决结果没有让社会各界接受和信服,也说明法院的这样判决结果有问题。事实上的确如此,这样的判决结果实际上有着三大罪错。

首先,违反《刑法》规定,违背《刑法》精神。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交通肇事罪的最轻刑罚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院以种种理由免除刑罚的判决实质上违背了《刑法》的相关规定,与法不符,对法律尊严的危害是巨大的。

其次,主动投案、积极认罪、积极赔款这些因素不能作为免除交通肇事罪的刑罚的理由,因为如果不主动投案,逃逸的话会加大惩罚力度,而且不管是否积极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肇事司机都必须依法赔偿受害人损失。事实上在之前的四川孙伟铭案中,司法界已有广泛讨论,绝大多数律师和法官普遍认为肇事司机赔偿受害者经济损失,肇事司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方经济损失,并因此得到受害人及其结家属谅解的,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但这不影响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而且也不能成为免除刑责的理由,只能依法酌情从轻处罚而已。现在法院公然以此为免除刑罚理由,实际上就是对司法界共识的对抗。

最后,最严重的错误和后果就是,如果醉酒驾驶的交通肇事司机主动投案、赔偿巨款就可以免除刑罚,结果将助长少数富人群体无视酒后驾驶的禁令、无视交通肇事罪之风,在一定上必将大大增加酒后驾驶和交通肇事事故。因为只要赔钱就可了事,而富人群体有的就是钱,甚至会出现交通肇事不就赔点钱的错误思想。

现在面对法院的错误判决,最有效的对策就是有关部门积极向法院提起上诉,或者检察部门向法院提出申诉,以挽救法律尊严和维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彻底严惩交通肇事司机和严禁醉酒驾车、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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