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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换车牌不能带来公车反腐突进
www.fjnet.cn 2009-10-11 09:27  然玉 来源:红网    我来说两句

昨天,浙江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明年1月1日起,全省警务车辆(含汽车、摩托车、临时试验用号牌)将全面停用字母O号牌。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张景华说,这么做可最大限度提高社会面见警率、管事率,强化路面的巡逻防控;有利于老百姓对警务工作的监督;促进广大公安民警提高自律意识,规范执法行为。

最近,公车改革都打起了牌照的主意,7月温州平阳县要求公车挂统一牌照、9月保定公务车将全部带“标”上路,如今浙江警车O号牌也到了和我们说再见的时候。想来公车反腐是彻底和牌照对上了,类似新闻看得多了,也就习以为常了。

这种地域性的零星改革似乎有在全国推行的必要,既然换换牌照就能制约特权、防治公车腐败,又何乐而不为呢?小范围的试点已经搞了,如此简单高效,是到了把经验推广到全国的时候了吧。但只怕车牌换得那么热闹,于治理公车腐败却意义有限。实际情况也恰恰如此。

浙江取消警务车辆O号牌无非是出于两方面考虑,一则是加以规范,使非警用车辆转为民用不再享受特权。二则是方便群众监督,换牌后所有警务车辆都换上警车号牌和警车外观标识,从而提高警务人员自律意识。在笔者看来,若为了达到上述目的O号牌取消与否几乎没有区别。

规范警务车辆,取消民用车特权,大可以通过系统内的渠道加以解决。警务部门内部加强管理、统一核查,自能明确哪些车警用哪些车事实民用。需要做的只是摘下后一部分车的O号牌而已。如今所有的O号牌都取下来,耗时耗力不说,也是没有必要的。说得再严重点,认定其为浪费都不为过。

再来说说换牌所带来的方便群众监督之功效,换上的“警车号牌”与“外观标识”较之原来的O号牌的确醒目不少。但是不取消O号牌群众就认不出警务车辆了吗?显然不是的。至于换装后的牌照与标识较之原来增加了多少醒目度不得而知。但在笔者看来其带来的增量有限,甚至可以忽略。那么为了这部分小小的增量是否值得如此这般大动干戈地换牌呢?权衡投入与收益,笔者找不到能让公众信服的理由。

即使换装后警务车辆能大幅度降低群众辨识的难度,于治理公车腐败也是无甚裨益的。有必要纠正那种认为监督即等于治理的荒谬逻辑,群众的监督只是治理腐败的一环,且不是最重要的一环。举报了,没人纠错与处罚,再多的监督也只是民意自慰。事实上,公车反腐从来不缺群众的监督与举报,缺的恰恰是对举报意见的负责回应与相应处理。

如此看来,浙江警务车辆全面停用O字牌照并不能带来多少利益增量,称其得不偿失也未尝不可。类似换换牌照这样的局部动作象征意义大于实际,公众没有看到职能部门从整体构建公车监管体系的决心。不禁要问,片面化眼球传播大行其道的今天,浙江的这一换举措是否也是不能免俗的一种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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