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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是回避群众监督的阴暗设计
www.fjnet.cn 2009-09-30 08:57  许斌 来源:羊城晚报    我来说两句

受浙江省政府委托,浙江省审计厅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2008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其中说到办公用房配置超标严重,调查的10家省级单位,有6家单位办公用房配置超过建设标准,其中配置最高的人均拥有办公用房面积220.2平方米,实际使用人均办公用房面积80.5平方米,以及公房改变用途现象普遍等。(9月28日《重庆晚报》)

这究竟是哪些具体单位呢?循惯例,是公众不得而知的。凡此种种的单位与人员,如许多人所总结,是中国最神秘、最不可知的单位与人员了。

神秘与不可知的最大受益者,显然是这些被神秘与不可知的单位以及人员,往往便免不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与其讨论法律法规、典章制度规定的处理、处罚尺度,不如严肃讨论究竟该罚多少杯酒,应该罚白酒还是啤酒好。这就意味着,违法违纪成本极小而获利极丰,真正是“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所以屡禁不止,愈演愈烈。

这样的遮遮掩掩,说到底是为了回避群众监督。云山雾罩,就是要让群众监督找不到方向、摸不着线索,以避免群众监督的发扬光大。所以会这样做,简单分析起来,无非出于以下3种原因:

一则是出于保密的惯性。自视特别高,口里说着“人民群众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心里想的,却是“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知道了就要跟自己过不去,就要耽误自己带领大家前进。实际上,这只可能制造出专制蛮横、强迫命令,如此防民如川,终究是要犯大错误、制造出大悲剧的。

二则是出于对稳定的担忧。总以为“负面报道”多了,会导致部门与人员失去公信力,影响社会稳定。部门与人员的公信力,绝非来自于对错误、弊端的遮遮掩掩,而来自于不惮于认错、改错,以更好地服务于公众。一味的遮遮掩掩,真正平息掉的,是公众对公共事务的热情,以及公众对部门与人员的越来越少的一点点信任。

三则是出于某种精明而阴暗的设计,回避群众监督,则一切掌于己手,可以尽情地懈怠,可以尽情地蝇营狗苟、大搞灰色交易。

这样的遮遮掩掩,弊端明显,后果严重。而杜绝这样的遮遮掩掩,只能依赖法治的进步,不仅将公共信息公开明确为法律条文,更重要的是,能确立实施细则,能建立健全认定程序,以保证非万不得己、一应公共信息必须全程公开的原则落于实处,以全程公开为常态,以暂时不公开为少之又少的偶然。唯其如此,才能避免闹出说地方政府的公款吃喝账是国家机密的宇宙级笑话;才能避免某单位、一单位、相位单位或人员称谓大行其道,避免以神秘与不可知的表达方式刻意回避群众监督的尴尬如朔风凛冽,吹走了发现问题与错误、改正问题与错误的机会,吹尽了公众对社会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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