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发布了一则《关于集约用地的通知》,针对开发商首次明确规定了相对严格的“闲置”费用标准。专家预计,这一方面会削弱开发商拿地的冲动,同时还会促使开发商加快建设进度。(重庆晚报9月29日)
这是一则姗姗来迟的通知。早在去年1月份,国务院就曾下发《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明确要求国土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订具体办法,对闲置土地特别是闲置房地产用地要征缴增值地价。只是这个通知过于原则、概念和框架罢了,要由有关部门进行细化。遗憾的是,一年多过去了,相关部门仍无具体举措问世。而在这段时间里,一方面,土地市场急剧发烧,地王频现;另一方面,大量土地闲置,房价疯狂飙升。在这种背景下,国务院颁发《关于集约用地的通知》,蕴涵深刻,寓意鲜明,就是断然祭出釜底抽薪利剑,斩断高房价背后的最大推手。好经还要念好,这一政策能否在地方政府哪里得到不走样的执行,还要有待观察。
进入6月,地产商开始红了眼睛在大江南北、长城内外争抢土地,动辄掷出几十亿资金眼睛眨都不眨,北京一个月之内两次次刷新“地王”。 6月26日,成都中泽置业有限公司以1.3万的楼面价拍得朝阳区奥运村乡水源九厂东墙外地块,然而仅隔了4天,名不见经传的中化方兴就以1.62万的楼面价拍得广渠路15号地,成为了北京楼面地价的地王。请看以下城市“地王”楼面价格:厦门(6月8日)10144.00元/平方米,深圳(6月2日)14494.36元/平方米,广州(6月10日)15323.80元/平方米,北京(6月30日)16232.00元/平方米,温州(4月7日)19607.84元/平方米,上海(6月11日)21982.86元/平方米。就在前不久前,中海地产公司以70.06亿夺下了上海市长风地块,平均楼板价为22409.3元/平方米,一举夺下“中国地王”称号。
国土资源部的权威数据表明,从2006年到2008年,全国至少有3.3亿平方米已购置土地未被开发。广州市2007年产生的区域性地王,到目前还有20宗地块没见动工;上海市总共有1077公顷住宅用地,到现在还处于“批而未用”状态;中原地产报告显示,40家知名地产商自2003年以来获取的270块土地,至今尚有57%没有入市。一边是开发商囤“地”居奇,推高房价;一边是地方政府坐视不管,放任自流,如此发展下去,将人为形成供求关系紧张局面,导致土地、房价、楼市全面发烧和疯狂。
针对这种状况,国土资源部不得不接二连三发表谈话和发出禁令,表示要坚决查处地产商囤地居奇行为。颇为尴尬的是,地方政府或者装聋作哑,或者避实就虚,或者以文过饰非来应对。按照目前管理体制,住房部门管房不管地,国土部门管地不管房,前者呼吁多供应土地,而后者则认为供应出去的土地没有变成房子。 国土资源部高层近日再次发出了严厉警告,“非政府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将严惩不贷”,但尚无具体的处罚办法出台。即使有了处罚办法,国土部和地方政府没有隶属关系,再大的暴风骤雨,到了下面也会波澜不惊。不是么,之前广州、北京、上海等许多城市都出台了清理闲置土地、盘活存量土地的相关政策,但多是以整改的方式收场,很少有动真格的。就其原因,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是有的地方政府早已与开发商结成利益联盟,另一方面,是房地产领域腐败现象严重,由于权钱交易广泛存在,使得一些官员明知开发商在“圈地运动”中存在猫腻,也“睁只眼闭只眼”,或者积极为开发商找借口,打掩护。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法律和规章规定,对于取得土地转让权后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土地,政府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国务院《通知》对此做了重申,强调“将依法无偿收回、坚决无偿收回或者重新安排使用”, 并另加了条款,授权国土资源部将对闲置土地征收增值地价。作为中央人民政府发出的指示,除了彰显政策权威之外,还具有法律效用,各级地方政府应当坚决贯彻和执行。但有着不少地方政府和中央政策或明或暗进行博弈的前车之鉴,一纸《通知》能否遏止开发商争当“地王”冲动,从而使土地市场回归理性,让飙升的房价失去支撑的基础,民众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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