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是尊重未成年人的隐私权重要,还是保护家长的监护权更迫切,一时间,众说纷纭,真伪难辨,原因在于我们太习惯站在完全对立的立场上,人为地激化两项权利的冲突和矛盾。其实,我们不妨静下来想一想,隐私权与监护权应该是相辅相成的,没有监护的隐私权必然走向歧途,同样,没有隐私的监护权无异于给孩子的成长设立“铁幕”。
湖北省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办法10月1日将正式施行。有家长质疑其中不需家长查看孩子日记、短信等条款不符合国情。(9月28日《长江日报》)
“私查孩子的短信竟然成了非法行为”,相信大部分的家长一时间无法接受。在中国人的传统思想里,家长就应该大包大揽,孩子就应该言听计从,只要双方都墨守这个不成规矩的规矩,一切就相安无事,否则,必定会引起一场不大不小的内部战争。
但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以往的大包大揽越来越不靠谱,这样的观点正慢慢得到家长们的共同认可,家长们都受过被“监管”的痛苦,所以他们也深知孩子需要自己的私人空间,有权利拥有自己的小秘密,大部分的家长都是很开明的,所以,所谓的立法只不过是少数专家仍然抱着旧思想在办事,给监护权立法的专家认为一定要保护家长的监护权,给未成年人立法的专家坚持要尊重孩子的隐私权,双方你争我夺,难分高下,于是,一条条荒诞的法律条文天马横空地诞生。
问题是专家立法闹的不可开交,家长和孩子真的如其所说完全处于对立关系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正如前面提到大部分家长越来越开明,越来越尊重孩子的隐私权,孩子也一样尊重家长的监护权,遇到自己处理不了的问题,首先想到的求助对象当然是最亲近的父母。所以说,监护权和隐私权本就相辅相成,家长和孩子本就密不可分。
因此,希望专家们不要再用手中的权力人为激化父母和孩子的关系,不要再用“不合法也要立法”这样奇怪的论调搪塞人民,更不要再把生动活泼的局面往后拉了。(姬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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