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节”将至,大家都谋划着出门看景。而新华社一则“我国多地景区门票十一前顶风涨价、有的涨幅高达70%”的报道,让人不由得胸中添堵,心生愤怒。
就在举国舆论一片讨伐之时,发改委价格司的官员出来“辟谣”了。他们说,这则“涨价”消息纯属媒体误报,发改委特意去调查了,发现媒体报道的有的景区并没有涨价,而且这些景区明确向发改委表示,十一前和十一期间绝对不会调整门票价格。发改委还信誓旦旦地表示,关于“十一”期间景区门票价格管理,他们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所以涨价消息纯属一个误报。(9月24日中广网)
多好的消息啊,可消息播出后,几乎没有网民鼓掌。倒也难怪,这“辟谣”本身便让人犯迷糊:什么叫“媒体报道的有的景区并没有涨价”?到底是 “顶风涨价”不属实,还是“有的涨幅70%”不属实?而“因为我们有了明确规定,所以涨价纯属误报”,又是什么逻辑?至于景区管理者面对媒体曝光、发改委追问,拍着胸脯做下的“不涨”承诺,又有多少可靠性?从感情上讲,我们当然愿意相信发改委的“辟谣”,但从理智上讲,不得不说,发改委价格司可能有些过于自信了。光靠价格司那点人,坐在办公室里不停手地发禁令,早不足以摁住那么多的景区管理者。
“限价令”屡屡如秋风过耳,早已是不争的事实。其实,在8月以来,国内多个景区景点涨价的消息便屡见报端,记得当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过一句耐人寻味的话,“地方景区门票定价权在地方,目前尚未发现涨价超出政策的合理范围”。这句话或许多少泄了点机密——— 发改委对景区票价的约束力是非常有限的,他们只能提一些规范性的要求,不能直接干预定价,也不能作长期的限价。纪律疲软,也就难怪一边是发改委连续几年每年都要搞个“限价令”,一边却是景区门票一如既往地水涨船高,民众非常不满。
为什么一到“黄金周”,大家就不得不扯开景区涨价的那些事儿?说句有点“伤自尊”的话,或许根子就在于:发改委自以为自己管得了,其实单凭它一家之力,又很难管得了。景区门票涨价正在形成一个死结,仅有粗放式的“禁令式管理”,已经不足以化解当中复杂的矛盾,我们必须尝试另觅良方。比如引入价格评价监督机制,比如梳理景区收支管理,总之,要想办法让这种定价不再只是职能部门的 “计划”“通知”决定,而是依法、依市场、依国情来决定。
名山大川是公民共有财产,很多国家都是大量投入经费,然后以很少一点钱就能让民众自由游览,而我国每年对全国187个国家风景区的投入却很少很少,有的地方政府不但不投入,还用景区收入填补财政缺口。景区又怎么样?新华社曾以云南石林风景名胜区做样本,其2006年至2008年的收支清单显示,景区3年收门票9亿元,占景区总收入的90%以上;3年间人员、公用等支出达3.7亿余元,占门票收入40%;3年间日常资源保护支出只有 6371万元,仅占门票收入的7%左右。这种极度扭曲的利益结构,或许已经决定了涨价欲望的旺盛与疯狂。而普通老百姓,除了无可奈何地“被掏腰包”外,又能怎样呢?
单纯依靠来自中央部委的权力,依靠发改委价格司的一干人马,就能挡住全国景区的涨价冲动,几乎等于妄想。除非人家不想涨,否则总会有足够多的手段,能找到足够多的机会。所以,借新一轮“涨,还是不涨”的舆论撕扯,彻底反思一下景区资源的公共性问题、检讨一下垄断权问题、追问一下经营费问题、研究一下管理观问题、探讨一下让利于民问题……都是很有必要的。这些事情,都要比为了面子简单地批评媒体更有意义。
- 相关新闻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为福建日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属福建日报网所有,任何未经本网协议授权的非新闻性质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来源福建日报网,违者本网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建日报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建日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建日报网联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