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山西省,出现了煤炭行业的大重组。2008年9月2日,山西省政府颁布《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实施意见》,煤企整合被提上日程。按照山西省的规划,重组完成后,山西省拥有企业主体的煤炭企业数量将从现在的2200个缩减至100个左右。对现有民营煤矿实行国有控股,将形成2-3个年生产能力达到亿吨级的特大型煤炭集团,3-5个年生产能力在5000万吨以上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而可以预见的结果是,数千名山西“煤老板”要么被迫成为大型国有煤企的小股东,要么从煤炭业退出,另谋新的投资领域。
“产业升级”当然会淘汰一批效率低效益差的企业,这是正常的市场过程。但眼下的煤企重组却让人感到有点困惑,因为并不是效益好的并购效益差的,而是规模大的吃了规模小的。产业升级的思路被转换成了“做大就是升级”。然而做大与做强不是一回事。并且,大型的往往是国有企业,中小企业在一开始就因为各种政策与金融服务方面的限制,在发展规模上受到制约。当然也不能排除在监管空缺地带,民营煤企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不顾企业伦理的短视行为,例如使用童工、污染环境、矿难频发等。但普遍而言,国有化的低效率是市场经济改革之前的历史教训,不可不察。
借着金融危机,打着“产业升级”的旗号,实行事实上的“国进民退”,这将可能在未来扭曲中国的经济结构。首先,在“国进民退”的领域,一方面是低效率的国企进驻——尽管不能排除个别企业的确有可能获得改进,但大部分企业要么陷入效率低下的窘境,要么是依靠行政干预获得所谓的市场份额,从而压制市场竞争,损害社会的整体福利;另一方面,这一领域内民间资本几乎没有用武之地。这也是何以煤老板尽管手上有钱,也不得不被迫转向其他领域的原因。
其次,倘若煤老板要用钱投资其他领域,他们有好的去处吗?答案也不容乐观。决策部门时常担心房地产和股市有泡沫,但是对于其他的投资渠道限制较多,或者是政策方面的限制,或者是政府的财政刺激计划挤占民间资本的投资机会等,等于变相鼓励民间资本只能进入资产市场,从而进一步推高资产泡沫。而要解决资产的泡沫问题,至少部分取决于投资渠道的进一步放开。
要使得经济获得可持续的发展,解决民间资本的投资难问题刻不容缓。除了反思“国进民退”之外,更要创造机会实现“民进国退”,例如放开重大项目建设,降低微观金融服务门槛,允许民资进入。即便在“国进民退”已成定局的领域,也可以考虑尽量采用“国有民办”、“责任承包”等形式,来发挥民间活力,推动经济增长。(作者为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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