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年,很多地方政府提出“亲商”口号,这可能是诸多劳动者保护措施形同虚设的根源。现在需要“拨乱反正”,让各方面制度的重心向劳动者倾斜,也就是说制度改革该亲劳动者了。
9月16日,“开胸验肺” 者张海超证实,他已与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签订赔偿协议,后者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等各项费用共计615000元。他的几位同样患有尘肺的工友,也获得数额不等的赔偿。
28岁的张海超是不幸的,从事破碎、开压力机等有害工种3年多后,他疑似患上“尘肺病”。郑州、北京多家医院确认了他的怀疑。然而,企业却拒绝为其提供相关资料。
应当说,这并不让人惊奇。众所周知,不少企业就是通过把员工福利压到最低限度,来维持生存的。为了压缩成本,本来就没有准备向员工提供基本的生产安全保护措施。一旦发现闯了祸,则会逃避责任。
监管的必要性也正在这里。张海超也向相关管理部门、监管部门求救。在向上级主管部门多次投诉后,他取得了做正式鉴定的机会。然而,按照法律,享有鉴定职业病之垄断权的郑州职业病防治所,为其做出的鉴定却是“肺结核”。
后来的事实证明,这些机构失职了。他们为什么失职,是因为技术水准?还是因为利益牵扯?或者干脆就是被企业收买?人们尚不得知。但在其他领域,监管部门一边倒的现象并不少见。比如,有的地方政府为了吸引投资、创造优良经营环境,要求环保监管部门“配合”投资者。监管部门与企业形成共谋关系,权益遭到企业损害的被污染者,当然也就很难从监管部门那里获得必要的救济。
不过,张海超是勇敢的。为求真相,入住郑州大学一附院,坚持要求该院“开胸验肺”。这种直接的检验手段最终证明了,他确实患上尘肺。
张海超是幸运的。“开胸验肺”事件被媒体报道后,该省高层官员过问,张海超最终被确诊并获得了赔偿。
这个事件是戏剧性的,因此引起了媒体的关注;因为媒体的关注,而引来了地方高层官员的过问,事情就以大团圆的方式结束了。人们会想,那些不是如此戏剧性的、每天都在发生的类似事件,是否也以悲剧的方式结束了?让我们设想,假如张海超没有开胸,他的命运又会是什么?
张海超确实以自己的努力,解决了个人的问题,但在此过程中,关于职业病防护、职业病诊断、社会救助、企业赔偿的一整套制度缺陷,也暴露无遗。究竟怎样才能让企业建立起安全的生产环境,确保员工不遭到严重伤害?如何快速地确诊职业病,如何确保职业病防治机构公正地、独立地履行诊断任务?如何保证劳动保障机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公正地、独立地判断是非?也就是说,如何保证这些机构不受企业的操纵?又如何保证那些被确诊的患者可以迅速获得治疗、赔偿?
职业病救济,广而言之,关于劳动者保护的各种制度,都需要改革。这些改革实有必要采取“亲劳动者”的态度。前些年,很多地方政府提出“亲商”口号,这可能是诸多劳动者保护措施形同虚设的根源。现在需要“拨乱反正”,让各方面制度的重心向劳动者倾斜。因此,“开胸验肺”,了犹未了。(新京报 秋风)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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