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国家媒体记者在西部某省的一个县调查时了解到,作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县,在此县逾百万的人口中,贫困人口约占到总人口的20%。这些贫困村民生存艰难,陷入到“三穷”怪圈,即有的靠卖血维持生计,越卖越穷;有的盗采国家煤炭资源,破坏生态,越盗越穷;有的则越穷越生孩子,越生越穷。
在全国大多数地区人民已跨越温饱,正迈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今天,还存在着这样的特困境况,实在令人震惊。在相对发达的地区,人们所追求的是温饱之后更高层次的满足,但在这类特困地区,老百姓却还在为解决生存问题而苦苦挣扎。“三穷”怪圈现象的存在,值得重点关注,也值得深思。
这种现象的存在不可能是一天两天,那么是五年十年抑或更多年?在国家的重点扶贫支持下,这里的百姓缘何还会如此难以脱贫?是由哪些因素造成的?当地的相关负责人为改变这种现状作出了何种努力?若自身努力仍无法解决,是否向上级有关部门作过反映?面对这种现状,承担相关责任的各方应该对照检查一下自己的所作所为了。
如果是尽管熟知详情,但相关责任人仍然漠视这些贫困群众的疾苦,对暴露的困难视而不见、充耳不闻,这是最大的失职,相关责任人难辞其咎。
假如是对情况不了解而不作为,也应问责相关责任人。作为主政一方的负责人,理应了解国情、关注省情、熟知县情,深入一线掌握社情民意。如果连群众最真实的情况都不了解,又如何领导一方发展。作为领导干部,对民众如此艰难的境况,理应及时妥善解决。短期不能解决的,要向民众说清楚,并问计于民,和群众一道积极寻求解决的办法,真正做到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为人民谋福利。
再者,扶贫开发未见成效,是否存在着制度设计上的不合理?假如有,是否有过改进?对于有助于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政策,应当落到实处,不走过场。保证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不变形、不走样。对于与地方实际存在出入的政策,有关部门不能相互推诿,而应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寻求解决之道。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宗旨。党员干部应把宗旨转化成实实在在的行动,尤其是在贫困地区担纲一线的领导干部,更应切实帮助当地群众从艰难的生存状态中解脱出来。这既是责任问题,也是对人民群众的感情问题。否则,怎么能做到执政为民,勤政利民,不辜负人民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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