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丰县公安局挂横幅庆贺杀人案告破。“热烈祝贺欢口4·4杀人分尸案成功告破”,一条红底白字鲜艳横幅上周赫然悬挂在江苏丰县公安局自家办公楼前,受到当地群众质疑:用热烈祝贺这样的喜庆字眼来修饰杀人分尸案这样的悲剧事件,有些不妥当。尤其是对相关人员的家属,可能不好接受。据了解,从四月份以来,为侦破这起案件,公安人员费尽周折、艰苦作战,因此公安人员非常兴奋,上级领导也发来贺电祝贺。于是,当地公安机关在自己院子里拉起了这个横幅。(9月8日中国新闻网)
公安局挂横幅“庆贺杀人案告破”,除了群众质疑的“使用喜庆字眼修饰悲剧”和“伤害受害者家属的感情”等“不妥之处”,还存在更大的“不妥”——破案不是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吗?做了份内之事,何须“自我庆贺”?破了一个案子便欣喜若狂,乃至于要大张旗鼓“庆贺”一番了,岂不让人对当地的破案率产生疑问?如果这也须庆贺,那我是否也应该在自家门前挂个横幅,庆贺我今天一口气啃了仨大馒头、再创“历史新高”呢?
公安局挂那么大个横幅出来,恐怕并非完全是“自娱自乐”,应该也是挂给群众看的,有点“自我宣传”、“自拍马屁”甚至“邀功请赏”的意味。没想到,“美好的初衷”没有达到,反倒受到了群众的质疑。人们形容拍马失败时常说“拍马屁拍到了马蹄上”,丰县公安局“自拍马屁”技术不精,可谓是拍了自己的“马蹄”。
其实,何止是丰县公安局一家呢,现在很多单位和部门也都热衷于“自我庆贺”、“自我表扬”和“自拍马屁”。做了屁大点事情(本来就是其本职工作),就一定要在总结中或者媒体上浓墨重彩大肆渲染,唯恐天下不知。某些有钱的单位甚至还要劳民伤财拍专题片、电视剧、搞晚会为自己歌功颂德,眼泪汪汪地自我表白自己是多么的辛苦、多么的无私奉献。群众不庆贺,我“自我庆贺”;群众不表扬,我“自我表扬”;没人拍我的马屁,我自己“挠挠”……凡此种种,又怎能不让人哑然失笑、鸡皮疙瘩掉一地呢?
人民群众养警察,就是让他们破案的。同理,纳税人养“公仆”,就是希望他们能够“为人民服务”的。警察不破案就是失职,公仆不为人民服务就对不起纳税人的供养。做了自己该做的事,为啥非要摆出一副趾高气扬的模样儿,好像自己多么劳苦功高、群众应该如何如何“感恩”似的呢?曾被当作一大优良作风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演变成了“表扬与自我表扬”,岂不谬矣!
近年来,“自我表扬”之风泛滥,大有形成一个新的“特色”的趋势。有的“自我表扬”缘于工作作风浮漂、好大喜功,而有的“自我表扬”则有着更深刻的“内涵”——只有不停宣扬自己好的一面,方能掩盖自己不好的地方。然而,千万不要忘记“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这句老话,只有实事求是、脚踏实地干活,才能让群众真正满意;否则,自己把自己的马屁拍得再响,也不过徒增笑料耳。公安局“庆贺杀人案告破”却拍了自己的“马蹄”,难道不该引起深思吗? (乔志峰)
(责编:李艳)
- 2009-09-11公安局不是娱乐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