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小产权房有利农民长远利益
近日有两则与“小产权房”有关的新闻,一则是,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下狠招阻止“小产权房”买卖,并发布规定称,如违规买卖“小产权房”被查实,购房款将被没收;另一则是,国土资源部发布通知强调,各地要严肃查处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兴建商品住宅和高尔夫球场。
两则新闻讲的主题都是惩处“小产权房”。广州市的“狠招”显然有不妥之处,没收购房款无法律依据,这样的规定最后不大可能行得通,从积极的角度讲,我宁愿将此“狠招”看作是一种严厉警告。国土资源部的通知,则是对长期争论不休的“小产权房”问题予以明确表态,比此前只是劝告人们不要买“小产权房”更进了一步。
农民在集体土地上建“小产权房”出售,从眼前看,确实获利多多,让农民们喜不自禁,但城里人蜂拥去农村买房,在眼前利益驱使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必会将更多耕地变成宅基地,建更多“小产权房”出售,其后果可能是,若干年之后,一些城市郊区的农民将无田可种,他们将失去赖以生存的“生命线”。
也许这就是国土部门反对“小产权房”的真正用意,简单地说就是为了保护耕地,担心任由“小产权房”蔓延下去,18亿亩耕地“红线”肯定难保。实际上,“小产权房”交易看上去是你情我愿、公平合理,但正如一些评论者所言,从长远看,其实质却是城里人利用农民的“短视”,侵占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将农村变成城里人的“后花园”。
实际上,《物权法》草案曾规定“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虽然这一条款最后被删除,但我国保护耕地的政策没有变,这既是基于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为了保护农民的长远利益。认清这个大局,也许有利于我们认清“小产权房”问题。
- 相关新闻
福建日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为福建日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属福建日报网所有,任何未经本网协议授权的非新闻性质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来源福建日报网,违者本网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建日报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建日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建日报网联系,谢谢!
①凡本网注明来源为福建日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属福建日报网所有,任何未经本网协议授权的非新闻性质网站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被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须注明来源福建日报网,违者本网保留依法追究责任的权利。
②本网未注明来源福建日报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福建日报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文章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③ 如本网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福建日报网联系,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