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读到 《广州日报》上的一篇报道,觉得前一天自己写的那篇时评似乎有失公允:因为未婚生育,徐州的王莹就不能被录用为公务员;而重庆彭水县县政协主席胡勤俭在政协办公区域建起活动室,买来麻将机,天天都泡在里面“摸四圈”,最后被老干部一怒砸了。事情闹出来以后,也只在会上做个自我批评就过关了。
两相比较,胡勤俭主席的错误比王莹严重:一个是想报考公务员的普通群众,一个是县政协主席。王莹未婚先育,至少没有消耗公共资源,未进入公务员队伍,社会影响也不大;而胡勤俭主席是花纳税人的钱供自己享受,而且这种特权式的享受还会带坏一批人。前几天,武汉市新洲区劳动监察大队的支部书记李伦俊上班玩电脑游戏,把前来投诉的农民工撇在一旁,被媒体曝了光。跟胡勤俭主席的享受程度比比,李书记也可以喊冤了。不过李书记所受的处分,也不过是“批评教育”而已,书记照当。
这种轻描淡写的处理,与王莹被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相对照,会产生这样的“引导”作用:当上公务员之前,小错误也不能犯;当上公务员,“待遇”就不一样了。宽与严,轻与重,如此失衡,在民众眼里,公务员就成了一个特权群体,只要当了官,有了权,就“刑不上大夫”了。
当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官,就搞起特殊享受来,胡勤俭主席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杭州一家央企单位的职工就反映过,他们单位的负责人,从来不在职工食堂用餐的,有专人做好了送到“里面”去,这个“里面”是什么样子的,一般职工是不知道的。
前段时间闹得厉害的吉林通钢,有关报道中也提到,建龙集团的人入主通钢后,他们的办公地点有专人把守,一般职工是进不去的。
社会的断裂、社会的不稳定,就是类似的特权现象与特权人物所造成的;特权的本质是对公共利益的蔑视与侵犯,是对社会正义的挑衅,吉林通钢事件就是一个惨痛的教训。如果不希望吉林通钢事件重演,就不能姑息大大小小的胡勤俭、李伦俊,否则,社会还将为这些人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