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在成为当今人群最为集中,人口密集的交通工具的同时,也成为各类犯罪案件易于发生的主要场所。主要原因有三点:1.火车属较为独立、封闭的空间,盗窃容易得手又不易被人发现,且车厢相通,中途有站,犯罪后极易逃离现场,给犯罪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2.犯罪分子把火车锁定为犯罪目标,很大程度上看中的是乘车旅客人多且杂,并携带大量种类繁多的行李和钱包。对于犯罪分子而言,这些物品易偷、易藏、易卖,吸引了犯罪分子将黑手伸向了火车乘客。3.火车每日客流量大,旅客为出门在外方便,往往随身携带大量财物、证件,容易成为受害对象。
同时,我们也了解到,一般一列火车满员时能搭乘1000多名旅客,车上却只能配备一到两名乘警负责巡查旅客的安全。乘警工作量大,精力有限,很难顾及全体旅客。伴随而来的是各种犯罪分子乘虚而入,利用旅客列车人多、疏于防范的机会,伺机行骗、盗窃,往往给乘客造成很大的财产损失和心理伤害。同时,由于条件限制,对失窃、抢劫等犯罪分子的抓获、取证以及后期处理,带来的难度相对较大。另外,广大旅客的行程普遍较长,长时间身处人员密集的密闭空间,也容易导致部分旅客的精神紧张,行为异常。由于难以及时发现和提供帮助,导致每年都发生数起纵身跳车,或者自残的事件。这些都给列车旅行蒙上了一层阴影。
为此,建议:在列车车厢内安装摄像头监控装置,加强对行车安全的管理及防控保护力度。理由是:车厢安装摄像头监控装置,实行远程监控,能够对车厢里的人员活动情况进行动态监控,还能对潜在的安全隐患有一个事前的发现。既可极大缓解车上警力有限的压力,充分满足广大乘客的安全需求,又能扩大监控范围,提高监控精度,便于旅客报警和警方取证,极大挤压犯罪分子的活动空间,精确及时地打击犯罪分子,全力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不受侵害,有效杜绝和防范各类安全事故以及其他重大事件的发生。同时,从法律角度来看,火车车厢内应视为公共场所,不属于隐私权行使的范围,应该并且可以像城市里其他公共场所一样,实施警务监视措施。
(责编:李艳)
- 2009-04-10解决看守所的“监控不力”只是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