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一出,舆论哗然,各种批评的声音纷至沓来。大多数人认为,这样的“廉政考试”只是一场“廉政秀”,没有任何的实际意义。官员廉政与否,不是一场考试能考出来的。
笔者认真阅读这则消息后,认为这样的“廉政考试”不但很有必要,而且要制度化、经常化。
虽然说,官员廉政与否不是一场考试说了算,但不能因此而否定“廉政考试”的作用。关键还要看考什么、怎么考、什么人来考?这就好比一个司机,交通规则考试的合格并不能代表他以后驾车就不违规,我们也不会因此而否定交通规则考试的必要。
据吉林省纪委宣教室主任邱成介绍,“考题是‘特制’出来的,先下发实施意见,之后组织专家拟考试大纲,借鉴其他省市的经验,最终确定1000道题作为考试范围。考试目的是‘以考促学’,测试形式也是督促全省领导干部学法规、懂法规、遵守法规。引入驾驶员考试机制,尽可能排除人为因素,当场计算机出成绩,交卷时间都精确到秒,电脑存储成绩后,考试者当场签字……”
也就是说,这次“廉政考试”参加者都是领导干部,考试内容主要是法规党纪知识,每个参加考试者的题目都不一样,80分才算合格,想蒙混过关几乎不可能。由此可见,吉林的这次“廉政考试”不是搞形式、走过场,而是动了真格。参考者要想合格,就必须靠自己熟读法律法规,否则只能是不合格。
君不见,许多贪官在东窗事发后,大多发出后悔不知法的哀叹,这里面不排除个别贪官是企图减轻罪责而狡辩,但实际上确实有相当多的贪官是因不知法而违法。如今一些领导干部,借口工作忙,事务多,疏于对法律知识的学习,造成执法执政者对法律竟是一知半解,甚至法盲的笑话。这样的领导干部,乱决策、乱作为,甚至做出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出来,也就不足为怪了。
所以说,对于领导干部的学习,特别是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不是开开会、发发文件就能起到好效果,而必须通过一些强制性手段,促使其认真学习。吉林的这种“廉政考试”,要想通过者,就必须把法律法规装到自己的脑海中,否则就只能不合格。
笔者以为,像吉林这种“廉政考试”不但要坚持,还要逐步完善,并且制度化,使之成为领导干部必须通过的一道“关卡”。(陆小勇)
(责编:刘宝琴)
- 2009-08-31“廉政考试”考不出廉政官员
- 2009-08-06从香港高官上黄网被严办看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