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扫黑除恶”行动受到全国关注,自8月7日该市司法局长文强因涉黑被调查开始,舆论风向迅速变化,扫黑行动收获如潮好评。
重庆扫黑行动并非起自全国的统一布置,而是地方自行展开。从扫黑行动的收获看,可谓十分必要。但这未必说明黑社会犯罪在重庆更加猖獗,未必说明其它地方的黑社会犯罪并不严重。我也无法评价重庆扫黑行动是否彻底,是否全面,但重庆的行动表明,地方能够选择对黑社会犯罪作出何种反应,并产生对黑社会犯罪不同的控制效果。
重庆扫黑行动中被调查的文强,是现任市司法局长,前任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一座几千万人口的直辖市,警务系统中如此级别的高官,显示黑社会犯罪所牵涉的层次已是何等水平,黑白两道互通款曲的交谊已是何等级别,在这种情况下,黑社会组织对社会的控制又能够达到何等规模,想想令人惊心。
重庆扫黑行动还显示了黑社会头目参与地方政治的深度。作为重大战果而被列举的大佬中,黎强是重庆市人大代表,陈明亮是渝中区人大代表,龚刚模是大渡口区政协委员。这些黑老大都是作为经济界风云人物而控制一方或一个领域,进而获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政治职务。
不少人心底里觉得人大和政协不过是橡皮图章,不少官员视人大和政协为高级摆设,不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是不少人眼里的红色安全帽,出巨资而欲得此头衔者并不稀少。在一些地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是作为一种安排经济人物、税收大户的一种通道,或者作为吸引投资的一种手段。
也许,这样就形成了一种“一拍即合”的局面,权力者认为给能人一个代表或者委员的身份,无伤大雅,无所损失,且不占名额和编制,无所谓;急欲得此头衔者觉得顶子染红,不止与有荣焉,更重要的是活动局面大开,交结权势有道,而且安全系数大增。
今天,有的地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有越来越多的精英名流、政商大腕。这些人汇集一堂,本质上并非选举的结果,而是“受邀出席”。人大政协作为政治空间,由此而近乎名流俱乐部,少长咸集,其乐融融。一些地方的人大会议和政协会议上,会出现出席者相互殴打的情形,所争者并非地方公共事务,而是出席者各公司的利益。
人大和政协,验之宪法,一曰“根本政治制度”,一曰“基本政治制度”,文字略异,运作有别,但根基之字眼,意为此乃政治制度之人民民主属性的显现,又称“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我们已经习惯了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名单中看到各级官员、各方面杰出人物,而每次开会还会出现多人不去与会的“特色”情况。
黑老大可以获邀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级官员、名流精英,还有黑社会老大,都是不经真正的选举而共商公共事务,黑老大能够获邀参与政治,这是“公民有序参与”的体现吗?大量欲参与而不得其门径的公民,又将体验到这种政商名流俱乐部的何种联欢成果?
“最广泛的代表性”,难道连黑社会都要有代表的吗?可能,事先谁知道他们是黑老大啊。有道理。但谁不知道,黑老大自己不知道自己是黑老大,邀请他们参政的人不知道,还是人们都不知道?出事了就是不了解,邀请的时候为什么又相信自己了解了呢?是装不知道,还是真不知道,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