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指出,我国工程建设领域依然存在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和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豆腐渣”工程等等。为此,中央决定用2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意见》指出,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要坚决查办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案件,决不姑息。
自金融危机爆发以来,4万亿元的经济刺激计划里面,相当部分资金投到了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又有相当部分用于民生工程,比如保障性住房建设。而即使撇开4万亿元的因素,我国近年来及今后相当长时间,都处于民生工程大规模建设时期。从这个背景讲,此次《意见》的出台,系民生工程的重要“配套”。
为什么这样说?去年汶川地震后,建筑质量问题一度为人们所高度关切。近期,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高发也不得不让人们产生“建筑腐败”的联想。
最新的工程质量问题是央视8月19日报道的杭州市经适房质量问题,某小区一期工程已交付的800多套房子中,有约500户业主要求维修。这些房子存在空鼓裂缝、楼顶渗水等质量问题。
稍早,《华商报》报道称,西安北郊宏途星城的业主对新房内“填纸隔墙”产生了疑虑,而开发商解释这是新型材料“FT蜂蜜复合轻质墙板”。同一报道还提到,陕西商洛市一栋在建的住宅楼被建筑专家鉴定为危楼——严重沉降、倾斜、裂缝。该楼主体今年2月份刚刚完工,北单元一层墙上就出现裂缝,且越来越严重。
再早一些,5月4日《济南日报》的一篇报道更是披露了一些耸人听闻的个案:今年初广东省质监局曾对珠三角商品房进行抽查,结果显示,总体上有 15%左右的产品不合格。一位质监局的工作人员劝告说:“2007年底到2008年广州建的商品房,最好还是不要买。”因为据他了解,这个时间段建成的楼盘,普遍质量不佳;有承建商承认,应当6毫米厚的钢板在建筑中只用3毫米的,28毫米的钢筋也被私下换成25毫米的。这已经是普遍现象,更有甚者将劣质螺纹钢直接用于主体工程;除了钢材,地坪厚度(不含楼板)等工序也都“缩水”……
当然,降低建筑质量,在承建商看来,也是“迫不得已”,原因诸如资金周转困难,建筑市场的过度无序竞争,原材料暴涨,开发商拖欠承建商工程款等等。但是,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建筑工程或明或暗吃、拿、卡、要,导致用于建筑本身的费用严重摊薄,从而影响工程质量,并不稀奇,却更为根本。而从《意见》列举的六大项腐败情形来看,要对这些腐败进行查处,有的可能相对容易,比如变更土地用途、提高建筑容积率等。但更多的却很难发现腐败证据,因而很难避免走过场。
因此,如果能够对反腐败的历史和现实有更为客观理性的认识,那么在今后两年,该《意见》的看点应该是其承诺的“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活动依法透明运行,统一规范的工程建设有形市场建立健全,互联互通的诚信体系初步建立,领导干部违法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行为受到严肃查处”等等防范性制度能否有效建立,而不是抓住了多少贪官和不法建筑商。(作者系商业咨询公司分析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