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广州番禺区一镇纪委书记醉驾被查,称自己喝酒驾车是“无辜”的,是因为“工作需要”。在辩解不成后又开始打电话四处请求,最后仍被强行检测酒精浓度,结果为醉酒驾驶。有关方面仍未透露处罚决定。(8月21日 广州日报)
严查醉酒驾车的专项行动才开展几天,就碰上这么个“硬茬”,让下定决心整治酒醉驾车的相关部门有些尴尬。因为这“硬茬”不是别人,恰恰是公务员队伍里的“自家人”,并且还是负责监管公务员队伍的官员——纪委书记。
好好地一场全民拒绝酒驾运动,刚开始就被“无辜”的官员一句“工作需要”搅了,人们对于禁酒驾的满满信心狠狠地被他呛了一下,不禁让人怀疑百姓支持严查酒驾的热情是否还会那么高。不过笔者倒认为,这一回“搂草打兔子”给倒是给交警部门提了个醒:如何整治公务员或者领导干部违规驾驶将是决定严惩酒驾行动能否取得最后胜利的首个难题。
在我国,官员肇事的永远案件不在少数,很多都是因为违规驾驶所引起,而酒后驾车则是违规行为中比较常见的行为。但是,每每官员肇事,最终的处理结果最终都是要“经过研究”后才给予公布,给我们留下了无限的想象,也正是因为如此,官员酒驾才屡禁不绝,而这种在交通肇事处理上对官员的保护实际上成了一种纵容。
官员喝酒是“工作需要”,到底是哪部法律或者哪个条例上规定的呢?笔者查阅了相关资料,并没有发现该纪委书记的“无辜”辩解有什么根据。如果没有法律规章条例作为依据,那剩下唯一可以用来解释的就是目前流行的一个词:潜规则。
笔者不清楚这喝酒到底是哪门子的“工作需要”?按照这名纪委书记的意思,他这样吃吃喝喝是“无辜”的,那是不是说,他这样“吃吃喝喝为人民服务”,人民还得向他道声谢:您辛苦了!恐怕这“工作需要”作为官场上的潜规则不是一天两天了,似乎已经成为了一贴万能的膏药,或者是官员违规违纪时的一个挡箭牌。大家都是同朝为官,或者说大家都是为人民服务,犯一点酒后驾车这样的小错误算什么呢?“都是工作需要嘛!”何必自己人难为自己人呢?因此,纪委书记求情,“无辜”地把“工作需要”造成酒驾作为托辞和借口也是情有可原。
从媒体报道了解到,开展严查酒驾行为以来,已经有很多地方把酒驾公务员的名单抄送给纪检部门,但这名“纪检书记”自己都酒后驾车,且说是“工作需要”,那他面对送来的其他酒驾公务员的名单,又该怎么处理呢?是不是也以“工作需要”不了了之,顺便再发一个“委屈奖”呢?
严查酒驾专项行动乃民心所向,交警部门应该以保护生命的名义一查到底。在生命面前,酒驾没有平民官员之分,也没有“工作需要”和“私人需要”之分。严查酒驾该如何解决“工作需要”的硬茬,是拔还是不拔,是跟酒驾的公务员、官员动真格还是跟普通群众打哈哈,是给同僚一个面子还是给公众一个信心,正是交警部门应该思考的问题。(时言平)
(责编:李艳)
- 2009-08-21晒晒酒驾公务员的姓名与单位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