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自身权益受到无理对待时,没有人愿意逆来顺受,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当公民挺身捍卫自身权益时,谁来为他们撑腰?
8月18日《河南商报》报道,近日有网友爆料,虽然不少公司都有年休假,可不少人有假却不能休。于是,网络上继“被就业”、“被增长”之后,又出现了新的说法——“被全勤”。三分之一网友表示自己没有年假。
在“被就业”、“被增长”之后,“被全勤”无疑又是劳动者权利受伤的注脚。可以说,大家都想享受休息权,而且休年假于法有据,但为何偏偏无法遂愿呢?显然,资强劳弱在当下仍是无法回避的事实,在强悍而傲慢的资方面前,劳动者是没有对等的博弈能力的——是饭碗重要还是休假重要?如果强行休假而失去了饭碗,这岂不让人窒息?
一方面我们可以指责一些用人单位的冷酷无情,另一方面我们是不是更该指责法律法规为何如此疲软?《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这一法律被寄予厚望,但遗憾的是,在不少时候,劳动者的命运却没有根本改变,其合法权益仍然受到无情的伤害。请问,这时劳动监察部门在哪里?谁来捍卫法律的尊严?
我们常说,一个现代公民,一定是一个有责任意识、权利意识、民主意识的人。毋庸讳言,现在,国人的现代公民意识正在蓬勃生长,当自身权益受到无理对待时,没有人愿意逆来顺受,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当公民挺身捍卫自身权益时,谁来为他们撑腰?谁来伸出援手?在法治社会,法律和职能部门无疑应扮演这一角色。但令人遗憾的是,当用人单位坚决不允许员工休假时,一些地方的职能部门却在“躲猫猫”,法律也在沉睡,公民的抗争就像唐·吉诃德战风车。
权利不会从天降,消除“被时代”,一方面固然需要公民保有权利意识,勇敢地主张权利,另一方面更需要惩处制造“被ⅹⅹ”的人和部门。否则,公民的合法权利就难免受伤,而一个公民权利不断受害的社会,断然不是一个健康的社会。(王石川)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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