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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的不是局长之子,是权力
www.fjnet.cn 2009-08-19 10:57   来源:中国江苏网    我来说两句

  7月25日,山西运城市临猗县公安局副局长王建生之子和两名同学,与张某等7人同在县城猗顿游泳馆游泳期间,因肢体接触、言语不合双方发生斗殴,王建生之子被对方7人打伤,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之后王建生托人转告已经相继到公安局“自首”的3学生和4青年的家长,“让7人与其子王某进行公开比武,谁赢了他儿子,他便不再追究谁的责任;输者如果能当众给他的儿子连磕三个响头,他也可以免予追究对方责任。”(8月18日南方都市报)

  江湖比武,输者磕头,颇有古时侠义之风。只可惜,比武的双方似乎安排的不是同一个级别的选手,局长撑腰的那一方,明显属于重量级。既然注定斗不过有权力撑腰的局长之子,不如一开始就端正态度,争取宽大处理。于是让民众觉得“滑稽荒唐而又骇人听闻的一幕”发生了:“临猗县公安局六楼会议室内,在场的家长们强忍委屈,流着眼泪让孩子们依次跪在副局长王建生及其子面前磕头求饶。磕头完后7位家长还不放心,怕该副局长不放过孩子,还和该局长签订一份协议,才算把此事了结。”

  孩童打架本属一般的治安案件,教育为主。孰对孰错,更是自有法断。无奈权力一出,谁与争锋?怨不得报道中这样一个细节:家长拉着孩子的手说,“你们去跪吧,有什么委屈往爸爸身上撒,只怪你爸爸没人家爸爸有本事。”

  权力本为“公器”,威力之大,令民众在其之前皆不忘“乖巧”,只是倘若权力不幸为私用,地方司法高官口中,“连磕三个响头,就可免你责任”这样的话都能说得出,将是怎样可怕的局面?

  临猗县委县政府对此事的反应还算差强人意:给予公安局副局长王建生留党察看一年和行政撤职的处分。

  只是今后如何保障公权力不被滥用,不至于让某些人产生自己就是权力的代言人、自己就是权力的化身、“老子就是王法”的错觉,无论是政府举措,还是社会氛围,我们都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很长的路要走,否则难免跪的不是局长之子,而是权力的悲哀。(蒋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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