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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官员“神仙下凡”存弊端
www.fjnet.cn 2009-08-18 16:12 来源:东南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再过一两年,我会去基金公司找个副总当当。”在近日的一次聚会上,一位证监会官员如此设想自己的未来。事实上,近年来,他的很多同事纷纷到基金公司和证券公司任职。有据可查的,目前至少有28名基金公司高管曾在证监会任职,有的甚至在证券公司与证监会之间不断“游走”。这种现象,被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张开平称之为“神仙下凡”。(见2009年8月16日《法制日报》)这种证监会官员频频“下凡”的现象,颇值得研究。

  证监会官员频频到基金公司、证券公司担任高管之所以值得研究,关键在于它会导致执法大打折扣。本来,证监会与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是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由于这种任职的互换,两者几乎变成了“利益共同体”。用业内人士的话说,就是“猫和老鼠的关系变成了大猫和小猫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很容易出现监管力度“疲软”。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民法通则相关规定,基金公司本来应该对员工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可去年以来发生的上投摩根基金公司唐建、南方基金管理公司王黎敏、今年6月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基金经理张野搞“老鼠仓”事件接连东窗事发,证监会只是对当事人进行了处罚,基金公司却毫发无损。另外,基金公司大面积违约拒不分红,使基金收益随股市的下跌丧失殆尽,基民损失惨重,基金公司不仅没有受到任何处罚,相反还大提管理费。对此,证监会却选择了沉默。

  证监会官员频频到基金公司、证券公司担任高管之所以值得研究,还在于容易滋生腐败。这其中,有个人原因,而监管部门和被监督单位之间人员不断交叉任职、权力同经济实体交融,也是产生腐败的客观原因之一。国开行原副行长王益于今年2月被批准逮捕,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他1995年11月至1999年2月曾任中国证监会副主席,1999年2月调任国开行副行长后,凭借其深厚的人脉关系活跃于资本市场与证监会官员之间,广发证券借壳的内幕交易、太平洋证券的蹊跷上市等都与其有瓜葛。银河证券原总裁肖时庆印涉嫌受贿,于今年5月13日被检察机关正式逮捕,他就曾多次在证监会与证券公司之间频繁调动。

  提高证监会执法效率和证券市场健康发展,两者须并行不悖。当然,证监会官员特别是中层官员需要有一个交流的出口,但不宜交流到基金公司和证券公司。据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远忠介绍,依照法官法和律师法,法官离职当律师,被要求两年内不得出庭,终身不得作为律师到原任职法院打官司。这样做的目的,就是防止律师利用过去的关系影响法院审判。这种方法,值得证监会思考和借鉴。(侯文学)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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